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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0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李刚、金泳锋、康海文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