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4-10  

                        股票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奥飞数据、发行人、本公司、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指
 象发行股票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指
 告书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实施细则》                 指
                                    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保荐人、保荐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会计师事务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值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
案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有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11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飞

                                     4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
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 125,720 万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3]510Z0010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

    2023 年 4 月 4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购股款。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0Z0009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4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648,10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666,230.84 元,发
行 人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11,490,827.65 元 , 其 中 , 增 加 股 本
103,648,10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107,842,724.65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5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03,648,103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15%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0,987,359 股,总股本的 15%为
103,648,103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
资金上限除以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5%),且发行股数超过
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1.16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1.16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1.83 元/股,发行价
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4.8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666,23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1,490,827.65 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
月。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6
(八)认购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
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广东奥
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
拟向 141 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 141 名投资者包
括: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规定条件的 51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1 家证券公司、14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
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5 名投资者。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141 名
投资者发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报备后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3:00 前,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分销商共收到 19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
核查后将其加入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张迪香
   2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李怡名
   4                                     张建学
   5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深圳前海汇富联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8                                     郑钟南
   9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邹瀚枢
   12                                    UBS AG

                                     7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3                                     董卫国
   14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郭伟松
   17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                       北京则圆惠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9                       上海拓牌私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
案的要求,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
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3 年 3 月 29 日(T 日)下午 13:00-17:00,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18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
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
共同核查,18 名申购对象均已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
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
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上述 18 名申购对象中有 4 名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 14 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
申购保证金。上述 18 名申购对象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发行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 11.16 元/股~14.28 元/股,有效申购金额为
277,270.00 万元。民生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
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 17:00,上述 18 名申购对象缴纳了 14 笔申购保证金,共计
8,400 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
保证金。此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共计 2 个投资者缴纳保证金后未提交《申购报价单》。未获配投资者及缴
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


                                      8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14.28       10,000
 1      郑钟南                           11.88       10,000      是        是
                                         11.16       10,000
 2      冷勇燕                           14.00        5,000      是        是
                                         13.50        4,500
 3      UBS AG                           13.05        7,300      是        是
                                         12.00       10,300
                                         13.50        4,000
 4      郭伟松                           12.50       13,000      是        是
                                         11.20       74,000
                                         13.35        4,00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12.05       20,000      是        是
        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17       22,000
                                         13.30        4,000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6      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        12.08       15,000      是        是
        投资基金
                                         11.16       23,300
                                         12.35        7,59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4       16,880    不适用      是
                                         11.19       18,78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8                                       12.33        8,000      是        是
        限合伙)
                                         12.11        8,660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0       14,930    不适用      是
                                         11.54       19,080
                                         12.00       13,600
 10     张迪香                           11.60       13,600      是        是
                                         11.30       13,6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        11.83        8,000      是        是
        基金
                                         11.75        4,400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1.22        4,500
 13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11.56        4,110      是        是
                                        9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公司--轻盐智选 34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
 14     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         11.50        4,000      是        是
        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15     李天虹                            11.49        4,000      是        是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6     公司-鹤禧阿尔法一号私募证         11.26        4,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1       40,600    不适用      是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8                                       11.16        4,000    不适用      是
        司

       参与申购的 18 名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
单》及其附件,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
书》的约定;上述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
了保证金;涉及私募基金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 2023 年 3 月 29 日下
午 13: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上述 18 名申购对象均已在
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要求,均
可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价格
相同则按申购金额优先、申购价格和申购金额均相同则按照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
(上述原则以下简称“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获配
金额以及获配数量。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以上配售原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内容包括本次
发行的最终数量和发行价格、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数量和应缴纳的款
项等。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83 元/
股,发行数量为 103,648,10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6,157,058.49 元。发行对象

                                         10
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
   1                                                 16,906,170       199,999,991.1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
   2                                                 12,679,628       149,999,999.24
          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20,456       149,299,994.48
   4      张迪香                                     11,496,196       135,999,998.68
   5      郭伟松                                     10,989,010       129,999,988.30
   6      UBS AG                                        8,706,677     102,999,988.91
   7      郑钟南                                        8,453,085      99,999,995.55
   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62,468      79,999,996.44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15,891      75,899,990.53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10                                                    4,391,980      51,957,123.40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冷勇燕                                        4,226,542      49,999,991.86
          合计                                      103,648,103      1,226,157,058.4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519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01374655W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6,906,170
 限售期                 6个月

   2、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108室-2

                                         11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肖雷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324277364T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2,679,628
限售期             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2,620,456
限售期             6个月

  4、张迪香

姓名               张迪香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1061982********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获配股数(股)     11,496,196
限售期             6个月

  5、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50524197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股数(股)     10,989,010
                                   12
限售期             6个月

  6、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QF2003EUS001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1,4051 Basel,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获配股数(股)     8,706,677
限售期             6个月

  7、郑钟南

姓名               郑钟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5241949********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获配股数(股)     8,453,085
限售期             6个月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出资额             29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6,762,468
限售期             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3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6,415,891
 限售期               6个月

    1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4,391,980
 限售期               6个月

    11、冷勇燕

 姓名                 冷勇燕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604241976********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获配股数(股)       4,226,542
 限售期               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11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14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2、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
认购,上述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3、UBS AG 和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
为自有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4、张迪香、郭伟松、郑钟南、冷勇燕属于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15
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适当性的核查

    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投资者均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其中: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优优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为专业投资者;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钟南、张迪香、郭伟松、冷勇燕为
普通投资者,其中,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钟南、张迪香风险
承受能力评估为 C4 级,郭伟松、冷勇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 C5 级。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民生证券相关制度,本次奥飞数据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
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
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奥飞数据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配。上述 11 名投资者均符
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五)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参
与认购的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6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电话:021-80508627

   保荐代表人:刘思超、李鹏宇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888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袁华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

   电话:010-58137519

   经办律师:倪洁云、陈结怡、郭俊莹

(四)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010-66001391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诗学、刘玫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690,985,224 股。公司前十名股东
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股)
  1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26,604,608      32.79             0
  2      何烈军                                     37,003,748       5.36             0
  3      宋洋洋                                     37,000,000       5.35             0
  4      冷勇燕                                     17,320,977       2.51             0
  5      唐巨良                                      8,597,794       1.24             0
  6      夏芳汝                                      6,599,412       0.96             0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906,737       0.85             0
  8      唐仲良                                      4,069,080       0.59     3,051,810
  9      何宇亮                                      4,069,080       0.59     3,051,810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广金美好科新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230,000       0.47             0
         金
         合计                                      350,401,436      50.71     6,103,6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股)
   1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26,604,608      28.52             0
   2      何烈军                                    37,003,748       4.66             0
   3      宋洋洋                                    37,000,000       4.66             0
   4      冷勇燕                                    21,547,519       2.71      4,226,542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
   5                                                16,906,170       2.13    16,906,170
          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12,679,628       1.60    12,679,628
          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张迪香                                    12,325,696       1.55     11,496,196

                                          18
   8    郭伟松                           10,989,010     1.38   10,989,010
   9    UBS AG                            8,706,677     1.10    8,706,677
  10    唐巨良                            8,597,794     1.08              0
        合计                            392,360,850    49.38   65,004,22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03,648,103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发行后原有股东
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
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
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
安 B 栋和 C 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 A 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
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9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
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
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0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为:
    (一)奥飞数据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送了启动发行相关文件,即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的
 重大事项承诺函。
    (三)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东
 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符合《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四)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五)本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
                                      21
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合规;本次发行过程涉
及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




                                  22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2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层

   电话:020-2863037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