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
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明阳电
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陈新武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新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新武先生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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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陈新武先生简历
陈新武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
年至 1995 年,任职于深圳特力电子有限公司;1995 年至 1996 年,在深圳市丰
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1998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深圳健鑫电子有限公司;
2001 年 7 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工程部主管、市场部
高级主管;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市场部高级主管。
陈新武先生通过深圳盛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59,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陈新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新武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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