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明阳电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8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27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6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及关联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4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1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2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4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度公司经营工作、管理情况等事项的核查,认为:2018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
尽职,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事项的核查,认为:
公司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
况良好,2018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的核查,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
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的投资事项的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
资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买和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公平合理,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6、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
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报
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19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
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
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