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19-015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23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 84,9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71.99 万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8.0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职业字〔2018〕31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
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万元) 金额(万元)
名称
1 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0,731.00 10,731.00
2 信息化与移动互联网商城升级改造 8,540.00 8,540.00
项目
1
3 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46,500.00 38,977.01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5,771.00 78,248.01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号 称 状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 2019 年 2 月 4 日 2020 年 8 月 4 日
中心建设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了提高研发实力、质量管理
检验能力,改善研发、质量管理检测软硬件条件,吸引高水平研发人员,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而实施的项目。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研发中心办
公场所装修施工进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研发环节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的
基础上,对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安排相对谨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
原则,公司拟将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中心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8 月 4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2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
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监事会认为,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
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对研发与质量管理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
3
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综上,本保荐机
构对本次御家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