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4-22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骨干人员,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
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
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 1 页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总经理办公
会的报告工作;
(三)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最终考核结果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
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00 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1.50 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50 亿元
第 2 页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1.50 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0 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
事宜。若各行权/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各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与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备注
A 100%
B 90%
C 80%
D 70%
E 50%
F 0% 包含年度考核结果为“1”的情形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解除限售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
的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
激励对象已获授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不得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在总经理办公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总经理办公会,最终考核
第 3 页
结果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2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公司统一发布
年度最终绩效考核结果后 1 个月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公司的绩效申诉程序进
行申诉。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采用纸质档或公司“E-hr 绩效考核系统”进行记录。
2、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的记录档案。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第 4 页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