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19-042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告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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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第
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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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
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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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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