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7,200 万元。 40,8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 27,2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40,8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股份: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股份:
司合并;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者股权激励;
3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
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公司股份的活动。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式;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
4 式;
方式。
(二)要约方式;
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
(三)项、第(五)项、第(六)
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5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者注销。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转让给职工。
内转让或者注销。本公司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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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 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股东可以本
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他人投票,两
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7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
其他条款不变。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