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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家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家汇”或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依法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实施有效

监督,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2、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5、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等 16 项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7、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决议事项重要且有意义;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对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对待,有力执行,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无任何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负责,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管理制

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8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没

有违反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5、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2018 年,公司拟购买北京茂思商贸有限公司 60%股权,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

产重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因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特别

是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6、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

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

范风险。

    7、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

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合法、合规、合理,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将紧密围绕公司 2019 年的经营目标,依法列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

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