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家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御家汇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本核查意见: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3元,共计募集
资金84,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8.01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天职业字〔2018〕31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相关募集资金均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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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
(四)授权理财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
资品种。上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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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
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
于提升股东回报。
五、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
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决议有效期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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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进度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御家汇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龙 伟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