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家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家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御
家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原则上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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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资金周转过程中保证资金安全存量而产生的闲置资金,利用短时间
内出现的资金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
资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
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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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以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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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事
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华泰联合证券对御家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龙 伟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