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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家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5-18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20-046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家汇”、“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8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

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事项进

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对《关注函》关注的事项进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

下:

    问题 1、2020 年 4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722.27 万元,

同比下降 79%,你公司披露业绩下滑原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加大市场投入和

渠道建设力度,同时人力成本增加。2020 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净利润 268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市,你公司以 2019 年财务数据计算的市盈率

达到 203 倍。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及公司经营业

绩等说明目前公司的股价与公司经营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对此进行充分的风险提

示。

回复:

    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市,公司及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

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价(元/股)   最新静态市盈率   最新滚动市盈率   最新市净率
       珀莱雅           156.19           80.06            82.89          14.91


                                         1
    丸美股份          86.00         66.98           65.08         12.36
    上海家化          36.60          44.1           55.46          3.88
     御家汇           13.42         203.15         187.79          4.52

   注: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从市盈率角度看,御家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从市净率角度看,

御家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22.27 万元,同比下降

79%,业绩下滑原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加大市场投入和渠道建设力度,同时人

力成本增加。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68 万元,同比增长 489.81%,

主要原因为 2019 年第一季度基数较低,公司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非常复杂,并不限于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

因素,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二级市场活跃度及走势、

市场投资热点、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问题 2、近期有媒体报道提及你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近期股价上涨可能是

机构投资者看好。请核实上述报道是否属实,如是,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近期股价

上涨可能是机构投资者看好的依据。并请说明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投资者调

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回复:

    根据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和同花顺 iFinD 显示,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期间,公司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故公司工作人

员合理推测近期股价上涨可能是机构投资者看好。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投资者及机

构调研的情况,在日常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采用法律法

规规定的渠道及途径,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认真听取投资者问题,

并根据已公开披露的信息给予耐心解释与解答,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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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3、近期有媒体报道提及你公司为网红经济概念的代表性公司。请你公

司就市场关注的网红经济对你公司业务发展及财务数据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就此

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注重品牌建设,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网红直播、短视频

业务只是公司品牌推广的多种手段之一。公司通过此类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

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加强了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了解。2019 年公司通过该种

推广模式带来的收入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0%左右,对公司经营业绩

影响较小。

    本公司是一家美妆企业,网红直播是当下美妆品牌宣传推广的手段之一,但

并不代表本公司是网红经济概念的代表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问题 4、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近 1 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 1 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除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以及《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1)],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其他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近 1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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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问题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就贵部关注函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审慎核查并在前述问题回复中对公司

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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