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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家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7-10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20-055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家汇”、“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34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

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事项进

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对《关注函》关注的事项进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

下:

    问题 1、上市以来,你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其中 2018 年、2019 年净利

润同比分别下滑 17.53%、79.17%,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一季度净利

润率分别为 5.68%、1.05%、0.33%。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你公司目前

股价及走势、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相关指标的合理

性,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如你公司认为公司股价与基本面不符,请及时向投资

者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收市,公司及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

水平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价(元/股)   最新静态市盈率   最新滚动市盈率   最新市净率
       珀莱雅           164.19           84.16            87.13          15.68
       丸美股份         85.82            66.84            64.94          12.34
       上海家化         46.66            56.22            70.70           4.95
       御家汇           20.68           313.05           289.39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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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从市盈率角度看,短期内御家汇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长期

来看,公司坚持“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发展战略的,随着公司持续推进自

有品牌的建设和升级,代理品牌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好转,公司市盈

率有望逐步改善。从市净率角度看,御家汇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

    公司 2018 年、2019 年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 17.53%、79.17%,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率分别为 5.68%、1.05%、0.33%,2019 年净

利润和净利润率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加大市场投入和渠道建设力度,

同时人力成本增加所致。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68 万元,同比增

长 489.81%,主要原因为 2019 年第一季度基数较低,公司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

    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非常复杂,并不限于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

因素,还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二级市场活跃度及走势、

市场投资热点、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问题 2、有媒体提及你公司属于跨境电商板块。2020 年 7 月 1 日起,海关

总署在 10 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根据你公司 2019 年

年报及对我所年报问询函回复,你公司主要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2019 年你公

司实现境外收入 54,379.33 万元,占总营收比重为 22.54%,境外业务主要经营

模式为通过“海淘模式”将产品销售给中国大陆地区的消费者,收入主要来自天

猫国际渠道。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开展境外业务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业

务销售产品来源、自产及代理销售金额、产品流转到消费者具体路径、是否需要

向国内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申报程序、收入确认方式及其会计处理合规性等,结

合上述情况说明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对你公司业务


                                   2
发展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境外业务情况

    公司境外业务分为代理业务和自有品牌业务,开展境外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

为境外子公司(中国大陆以外主体公司)。境外代理业务由子公司从美国、欧洲、

日韩等地采购相关商品,并向客户销售;境外自有品牌业务由子公司委托境外机

构生产,并向客户销售。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的类型分为 B2C(企业对消费者)

模式和 B2B(企业对企业)模式,以 B2C 模式为主。

    在 B2C 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天猫国际渠道进行销售,天猫国际是为国内

消费者直供海外进口商品的平台。公司在天猫国际渠道上申请开设店铺,将从境

外购进或委托加工的商品存放在境内保税仓,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平台下达订单、

支付款项并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公司委托菜鸟天猫进行发货,菜鸟天猫同步将订

单、支付单、物流单信息提供给海关办理清关手续并以消费者名义缴纳跨境综合

税。收入确认充分考虑风险报酬的转移问题,以最终收到消费者购买款项确认销

售收入,相应收入的确认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在 B2B 模式下,公司直接向境外其他公司客户进行销售,主要分为采销和

代销两种模式;采销模式以发货确认收入,客户提供订单信息,公司确认订单并

按订单发货到客户对应境外仓或境内保税仓;代销模式下公司先将货物发入客户

指定境外仓或境内保税仓,客户实现最终销售后,与公司按实销实结进行对账,

公司以实际对账单确认收入。

    2019 年度,公司境外业务收入中自有品牌销售金额为 4,825.52 万元,代理

品牌销售金额为 49,553.82 万元。

    二、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2020 年 7 月 1 日起,海关总署在 10 个海

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该媒体提及公司涉及跨境电商板块

概念。2019 年度公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收入占公司年度营业收

入的比重小于 0.1%,该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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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 3、请你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自查说明公司内

 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相关情况及其对你公司的影响。

 回复:

     一、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自查说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26),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1,704.77 万元,同比增长

 3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8.00 万元,同比增加 489.81%。主要

 情况如下:

     2020 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端存在一定

 延后,短期内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围绕“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

 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积极组织复工复产,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自有品牌的建设和升级,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拥抱新媒体、

 新营销,加强品牌推广。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为了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持续

 加大对市场和渠道的投入力度,盈利状况受到一定影响,但整体经营发展趋势向

 好。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按计划正常推进,内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

 基本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 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等近 1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问询并核实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

 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的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包括参加投资者调

 研活动)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等近 1


                                    4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近 1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6

个月内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的内容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未

来 6 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三、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包括参加投资者调研活动)影响股票交易、拉

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近期,公司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如下:
    调研时间         调研方式          调研对象                 披露日期
2020 年 5 月 28 日   现场调研     南方基金等 18 家机构     2020 年 5 月 29 日
 2020 年 7 月 3 日   现场调研     中海基金等 9 家机构       2020 年 7 月 6 日

    关于上述调研情况,公司均按规定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

易刊载,且调研内容与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并无冲突,公司接受投资者调研和信

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利用信息披露(包括参加投资者调研活动)影响股票

交易、拉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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