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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家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3-06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
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一)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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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总经理办公会
的报告工作。
     (三)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
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最终考核结果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
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
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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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期内,激励对象只有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
之下,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具体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
废失效,不得递延。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公司统一发布年度
最终绩效考核结果后 1 个月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
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公司的绩效申诉程序进行申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
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留档
    考核采用纸质档或公司“E-hr 绩效考核系统”进行记录。考核结束后,人
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的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
案保存。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
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存在
冲突的,参照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生效后实施。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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