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 4 月 22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
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
高资本营运能力,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
供不超过 2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总额度内办理公司
及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事宜,上述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和担保不再上报董事会进
行审议表决,由董事长确定并执行。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和担保额度超过上述范
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水羊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御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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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水羊制造”)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水羊制造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61,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御
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泥坊”)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
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御泥坊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御强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御强”)提供最高担保
额度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湖南御强的可用担保额度
为 5,000 万元。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水羊制造、御泥坊、湖南御强分别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15,000
万元、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水羊制造、御泥坊、湖南御强分别向兴业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的为水羊制造、御泥坊、湖南御
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水羊制造、御泥坊、湖南御强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水羊制造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水羊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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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
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御泥坊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湖南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1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
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湖南御强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湖南御强化妆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
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50,810.4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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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55%。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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