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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羊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9 人;

    2、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274,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截至本公告

日的普通股总股本,即 387,671,424 股为基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 0.3286%。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

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羊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满足,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309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4,063 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授予人数:456 人。

     3、授予数量:839.2061 万股。

     4、激励计划总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戴跃锋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50.0000      15.3185%         0.3649%

 2      何广文       新加坡          董事、副总经理             0.4500       0.0460%         0.0011%

 3      黄晨泽        中国                 董事               102.8600      10.5044%         0.2502%

 4      张虎儿        中国                 董事                 3.7800       0.3860%         0.0092%

 5       陈喆         中国                 董事                 0.4500       0.0460%         0.0011%

 6      吴小瑾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7800       0.3860%         0.0092%

 7      晏德军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6460       0.2702%         0.0064%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575.2401      58.7456%         1.3994%
                     (449 人)
                        预留部分                                 140        14.2973%         0.3406%
                          合计                                979.2061      100.0000%        2.3821%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共计372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共计84人。本激励计划对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内,戴跃锋、何广文、张虎儿、陈喆、吴小瑾、晏德军属于第一类激励对象,黄晨泽属于第二
类激励对象。
注3:因公司未在本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
激励对象共计 372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本激励计划对第一类、第二

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33.33%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3.33%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33.34%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2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

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
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

绩效考核制定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

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系数区间,对应个人层

面可归属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

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F 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归属期内,公司将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                       归属比例

  90 分以上(含)            A                       【100%,91%】

  81-90 分(含)              B                       【90%,81%】

  71-80 分(含)             C                        【80%,71%】

  51-70 分(含)             D                        【70%,51%】

  10-50 分(含)              E                       【50%,10%】

 10 分以下(不含)            F                             0%
注:归属比例一栏为既定考核等级下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上下限区间,包含上下限值。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在相应考核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C/D/E 的,则视为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当期实际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

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

递延。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

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三)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

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共 309 名,可归属股份数量为

1,274,063 股,归属价格为 9.03 元/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3286%。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戴跃锋先生、宾婧女

士、张虎儿先生、陈喆先生回避表决。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33.33%,第二类激

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4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年 2023 年 3 月 31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归属:

                 归属条件                                成就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件。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2021年达成净利润
                                                   值为25,994.12万元,以2020年净利润为
首次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需
                                                   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满足: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
                                                   满足业绩考核指标。
长率不低于80%。

注:“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指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非经常性
损益,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
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
                                                   激励对象人数为309人,可归属股份数
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归属期内,公司将
                                                   量为1,274,063股。
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与个人
层面可归属比例如下:

①     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不含),考核等级为A,
归属比例为【100%,91%】;

②     综合得分为81分(含)-90分(含),考核等
级为B,归属比例为【90%,81%】;

③     综合得分为71分(含)-80分(含),考核等
级为C,归属比例为【80%,71%】;
④   综合得分为51分(含)-70分(含),考核等
级为D,归属比例为【70%,51%】;

⑤   综合得分为10分(含)-50分(含),考核等
级为E,归属比例为【50%,10%】;

⑥   综合得分为10分以下(不含),考核等级为F,
归属比例为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9 人,可归属股份数量为 1,274,063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份的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3、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出

现离职、担任公司监事及结合考核等原因,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共计 246.1279 万股,由公司

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过程中,鉴于 4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或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

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00 人调整为 456 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860.00 万股调整为 839.2061 万股。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后,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担任公司监事及结合考

核等原因,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进行作废处理,共计 246.1279 万股,由公司作废。
    经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为 5,930,782 股。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

   1、授予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归属数量:1,274,063 股。

   3、归属人数:309 人。

   4、授予价格:9.0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股份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的股
      姓名            职位                                      占获授股份比
                                  股票数(股)     票数量
                                                                    例
   戴跃锋        董事长、总经理    1,500,000       500,000        33.33%
   黄晨泽            副总经理      1,028,600       73,179          7.11%
   张虎儿             董事          37,800         11,655         30.83%
    陈喆              董事           4,500           886          19.69%
    宾婧              董事           4,500          1500          33.33%
                 董事会秘书,副
   吴小瑾                           37,800          3504           9.27%
                     总经理
                 财务总监,副总
   晏德军                           26,460          5657          21.38%
                     经理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677,682
                                   4,469,235                      15.16%
        (共 302 人)
              合计                 7,108,895      1,274,063       17.92%

    注:(1)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所造成。

  (2)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本

激励计划对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内,戴跃锋、何广文、张虎儿、

陈喆、吴小瑾、晏德军属于第一类激励对象,黄晨泽属于第二类激励对象。

  (3)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0 的激励对象数据未在上表列式。

  (4)本考核期 1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5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F,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故本次可归属人数

为 309 人。
  (5)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的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股份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的股
      姓名           职位                                      占获授股份比
                                 股票数(股)     票数量
                                                                   例
   戴跃锋       董事长、总经理    1,500,000       500,000        33.33%
   张虎儿            董事          37,800         11,655         30.83%
    陈喆             董事           4,500           886          19.69%
    宾婧             董事           4,500          1500          33.33%
                董事会秘书,副
   吴小瑾                          37,800          3,504          9.27%
                    总经理
                财务总监,副总
   晏德军                          26,460          5,657         21.38%
                    经理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1,939,644       505,000        26.04%
        (共 258 人)
             合计                 3,550,704      1,028,202       28.96%

    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0 的激励对象数据未在上表列式

  (6)其中第二类激励对象的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股份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的股
      姓名           职位                                      占获授股份比
                                 股票数(股)     票数量
                                                                   例
   黄晨泽           副总经理      1,028,600       73,179          7.11%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2,529,591       172,682         6.83%
        (共 44 人)
             合计                 3,558,191       245,861         6.91%

    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0 的激励对象数据未在上表列式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09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

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为满足条件的首次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符合获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 309 名激励对象办理 1,274,063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事宜。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

照上述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

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根据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
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274,063 股,在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的 情 况 下 , 归 属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将 由 387,671,424 股 增 加 至

388,945,487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