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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羊股份: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94,187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 268,99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

125,192 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总计 394,187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
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19 年激励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

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

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完成了股票期

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为 412.8533 万份,

授予激励对象 494 名,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为 312.0808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

423 名,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

    6、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并同意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28.90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2 元/股;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906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49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42,451 份进行注销,对 4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6,474 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5.97 元/股或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续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已

办理完成。

    8、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完成了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9、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

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安杰

(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

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38 名激励对象出现

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112,805 份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

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 258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972 份进行注销。

    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因激励对象王淼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决定对其在首次

授予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18 份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共计 268,995 份。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出现

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49,194 份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的规定: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

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公司对 150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4,003 份进行注销。

    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因激励对象王淼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决定对其在预留

授予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95 份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对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共计 125,192 份。

    三、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

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