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5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所议有关事项,本着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目前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
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
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
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汪峥嵘、刘曙萍、曾江洪
2023年3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峥嵘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曙萍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江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