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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
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含减值)及列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和颁布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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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
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重述,
且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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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
的解读》,对“关于具体报表项目的列报”进行了说明,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
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
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
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解读,公司补充列示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比较期间(2017年度)受
影响项目,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7 年度(合并)
     容和原因             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经重述
本公司将收到的个    其他收益                140,776,527            140,833,837
人所得税扣缴手续
费计入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2,887,189              2,829,879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
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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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
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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