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3-28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

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
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高
效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
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事项。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九、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

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部分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市场因素影响,关联交易最终以实际发生金
额结算。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十、关于审查 2019 年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19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
放董事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查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19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
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经

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

    十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夏利群先生、袁肖琴女士、林嘉宇先生、
任淼先生、张子恒先生、高旭先生共六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

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夏利群先生、袁肖琴女士、林嘉宇先生、任淼先生、
张子恒先生、高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符启林先生、章焰生先生、余应敏先生共三
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符启林先生、章焰生先生、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符启林




     章焰生




     余应敏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