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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符启林)2021-03-20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符启林)

    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中部分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并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发生。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
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没有
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
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审查 2019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审查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本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

    4、本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5、本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下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本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共组织召开了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查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审议了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绩效薪
酬、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公司总裁薪酬等事项,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会 6 次,审议了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与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详
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情况
进行了解和监督,并给予指导。

    3、提名委员会工作

    2020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会 3 次,审查了公
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对其聘任程序进行了审核,
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8 月份赴西藏拉
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时常以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及时了解进展状
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开展的各类培训,深入理解新《证
券法》及交易所各项新规,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符启林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