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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股份”)于2021年3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
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26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1,5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8.60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2,377,374,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11,842,118.86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8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
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
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
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行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
  1                                               103,459.27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料生产基地项目
  2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47,051.39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
  3                                                15,793.69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术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64,879.87   不适用(已完成)
                合计                              231,184.21

      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拟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拟调整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
设施项目”,拟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拟调整“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
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变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
  1                                              103,459.27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料生产基地项目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
  2                                               44,997.4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设施项目
  3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6,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64,879.87   不适用(已完成)
                合计                       219,336.56【注】
    注:公司初始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31,184.21 万元,本次变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为 219,336.56 万元,所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和理财收益,公司将继续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上述变更及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9,042,373.53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82,275,156.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收益),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
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
年。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就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做出以下承诺:

    1、公司承诺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存放到期或提前支取后将本金及全部利息
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不会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会向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定期存款转入募集资
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定
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
款(到期后可续存),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
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年。
本次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华宝股份本次拟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以定期存
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宝股份本次拟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
放部分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