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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与无锡金
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惠开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签订了《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参与设立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合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人民币 4,0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额的 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投
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为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大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
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行业。
    是否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属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3846。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八街 1 号无锡商会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
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
产对外投资等。
    是否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否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 189 号
    法定代表人:朱昱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为无锡惠开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投资领域: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
  一代信息技术等。
      是否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否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5 号北 1802-4 室

         (三)基金规模:1 亿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五)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六)出资进度及出资方式:普通合伙人于本基金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取得营业执照后,统一向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首期实缴出资额为壹仟万元,
  后续根据投资项目进度,由普通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分期实缴。全体合伙人
  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前缴清,具体认缴情况如
  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     比例
  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          货币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40%          货币
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0%          货币
    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900      29%          货币
    (七)存续期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柒(7)年,自基金成立日起前伍
(5)年为投资期,之后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有限合伙可以延长两次,
每次一年。

    (八)退出机制:合伙企业退出投资项目时可以依法选择上市、股权转让、
整体出售、清算、基金管理人认为其他适当的退出方式,同等条件下有限合伙
人有优先受让该等项目的权利。

    (九)会计核算方式:本基金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外部审计师
对本基金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管理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以信件、
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本基金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大消费领域中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创新、
社会形象良好、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未来高成长性的非上市公司,投资于大消
费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70%。

    (十一)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依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确定。

    (十二)管理费:在协议约定的投资期内,基金按其总实缴出资额的 2%/
年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合伙人尚未退出投资组合公司的剩余投资成本的
2%/年支付管理费。

    (十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对外投资事宜,
包括投资决策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权进行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名委员
组成,由公司提名 2 名,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1 名,无锡惠
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 1 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 2 名,经由执行事务合伙
人履行委派程序后任职。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
提名的人选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除另有约定外,每一提交表决
的项目,均需经 5 名以上委员(含本数)同意方能通过。
    (十四)收益分配:基金投资项目的回收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
分红、项目变现或退出、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奖励、税收返还)在扣除本基金应
当承担的各项成本后的剩余资金,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合伙协议按序进行
分配。

    (十五)协议生效:协议自签署方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投资目的

   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大消费领域,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同
时可以建立与投资标的的广泛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借力于资本与产业资源,实现业绩持续增长。

    (二) 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投资基金仍未注册备案,存在一定的设立风险。早
期项目投资风险高且投资期间长,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领域、资本市场、商
业模式、公司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发展不能实现预期目
标,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充分认识到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
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风
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获取合理的投资回
报,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渠道,储备优质项目,挖掘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促
进公司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没有其他任职情况。

    (二)上述合伙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孙公司,双方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

    (三)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投资设立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
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本次合作设立投资基金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或以
股权为目标的可转换债权方式为主,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法规
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无锡金投惠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协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