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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3-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宝
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
261 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59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7,37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31,881.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1,842,118.86 元(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8 号验资报
告。
       上述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
 1                                               111,623.98            103,459.27
         生产基地项目
 2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50,764.55             47,051.39
 3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             17,040.08             15,793.69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4,879.87
                     合计                                   249,428.61             231,184.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及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
定对“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
项目”和“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
品项目”,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
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调整“华宝鹰潭
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本次调整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分年度投资计划
号                     资金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                                            第一年(2021 年度):11,500.00
1       品用香精及       103,459.27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年(2022 年度):4,400.00
        食品配料生                                            第三年(2023 年度):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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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拟投入募集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分年度投资计划
号                资金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产基地项目                                         第四年(2024 年度):30,000.00
                                                        第五年(2025 年度):27,469.32
     华宝股份科
     技创新中心                                         第一年(2021 年度):10,000.00
2                   44,997.4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及配套设施                                         第二年(2022 年度):34,997.42
     项目
     华宝股份数                                         第一年(2021 年度):1,700.00
3    字化转型项      6,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年(2022 年度):2,000.00
     目                                                 第三年(2023 年度):2,300.00


      四、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调整原因

     1、本次调整后实施进度:

                                                                           单位:万元

                  计划项目达到预
序                                   调整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                                分年度投资计划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期
                                                        第一年(2021 年度):5,732.48
     华宝鹰潭食                                         (已完成)
     品用香精及   2025 年 12 月 31   2025 年 12 月 31   第二年(2022 年度):10,167.51
1
     食品配料生   日                 日                 第三年(2023 年度):20,000.00
     产基地项目                                         第四年(2024 年度):30,000.00
                                                        第五年(2025 年度):27,469.32
                                                        第一年(2021 年度):168.29(已
     华宝股份科                                         完成)
     技创新中心   2022 年 12 月 31   2025 年 12 月 31   第二年(2022 年度):6,000.00
2
     及配套设施   日                 日                 第三年(2023 年度):18,000.00
     项目                                               第四年(2024 年度):9,000.00
                                                        第五年(2025 年度):11,829.13
                                                        第一年(2021 年度):353.42(已
     华宝股份数                                         完成)
                  2023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2 月 31
3    字化转型项                                         第二年(2022 年度):2,000.00
                  日                 日
     目                                                 第三年(2023 年度):1,200.00
                                                        第四年(2024 年度):2,446.58

     2、本次调整的原因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鹰潭项目”)建
设进度慢于预期,主要原因包括:①疫情防控严格,项目建设者进场时间短;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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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项目所在地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期较预计短;③2021 年建材大幅涨
价,与项目承包方协商更新工程造价。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完成鹰潭项目一
期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主体后期建设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仍在持续推进。结
合鹰潭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情况,公司决定对该项目 2022 年计划投资金额进行相
应调整。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所需
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研发用地,该过程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土地性质
变更及备案、环评等批复,审批过程耗时远超出原有预期。截至 2021 年末,本
项目土地性质变更及备案工作仍在推进中。根据项目土地性质变更实际进度,经
公司综合评估,拟将科创中心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转型项目”)是通过数字化改
造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应用前台、能力中台、基础后台三个部分,以
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升运营效率。该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需开发大量软
件系统模块,周期较长。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通过兼并收购取得的
子公司亦需纳入管理体系,各子公司业务范围和生产工艺存在多样性。为确保项
目实施质量,同时考虑疫情影响,公司计划将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疫情影响等外部环境变化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
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
                                      4
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宝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建华                    洪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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