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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意见2022-05-2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委托,审
计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或“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
称“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51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收到并阅读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5月11日向华宝股份下发《关于对华宝香
精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作为华宝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
表的审计机构,我们以上述对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华宝股份就问询
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的回复,提出我们的说明,详见附件。

本说明仅供华宝股份用于回复问询函时参考,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向除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及西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提
供。




附件:普华永道对华宝股份就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问题所作回复的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5月26日




                                    1
    问题一:2020 年、2021 年,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0.94 亿元、19.41 亿
元,分别同比下降 4.16%、7.31%;分别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 亿元、
10.04 亿元,分别同比下降 4.45%、14.9%。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自 2019 年
以来持续下滑。其中食用香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9.11 亿元、17.05 亿元,分别
占比 91.23%、87.81%,毛利率分别为 79.78%、77.07%,分别同比下降 1.95 个、
2.71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变化、公司竞争能力、
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你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
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请年审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食品配料,分别占 2021 年营业收
入比重的 87.81%、5.42%和 4.30%。公司近两年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情况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93,531.26          99.69       208,963.87       99.77 -15,432.61       -7.39
   食用香精        170,472.62          87.81       191,087.26       91.23 -20,614.64    -10.79
   日用香精            10,526.41        5.42         9,471.87        4.52    1,054.54      11.13
   食品配料             8,342.44        4.30         6,959.14        3.32    1,383.30      19.88
   其他                 4,189.79        2.16         1,445.60        0.69    2,744.19   189.83
 其他业务收入            606.26         0.31          482.12         0.23     124.14       25.75
     合计          194,137.53           100        209,445.99        100 -15,308.46        -7.31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后续表格数据也存
在此情况,原因相同。


    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20.94 亿元、19.41 亿元,分别
同比下降 4.16%、7.31%。其中食用香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9.11 亿元、17.05 亿
元,分别占比 91.23%、87.81%,毛利率分别为 79.78%、77.07%,分别同比下降
1.95 个、2.71 个百分点。
    近两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严
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受疫情防控管理、客户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市场竞争、整体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食
用香精的营业收入下降。2020 年、2021 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合计实现销售金额
分别为 143,872.13 万元、119,396.67 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
别为 68.69%、61.50%,前十大客户均为公司常年合作客户,公司的主要客户未
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通过多项举措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发展、
增强公司国际化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创
新研发及应用研究合作,加强高端科研人才的引进、培育、储备,加大人才布局
力度,吸纳更多优秀技术人才,不断赋能公司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升级软实力,
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国内香精领域的领先地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以 12,150 万元现金向原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
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同日,公司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 67%,
上海奕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奕方涵盖了从
上游水果种植到下游食品深加工的产业链环节,主要产品包括果酱类、果粒类、
甜品辅料类、果脯类等 300 多个产品,拥有果蔬配料领域完整的产业链,主要客
户包括工业市场客户及茶饮客户。上海奕方业绩稳定,收入呈现一定规模,近两
年的年均营业收入超 4 亿元,于 2022 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后,将助力于增加食
品配料板块的收入。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公司会积极应对,将
进一步围绕战略规划,洞察消费者行为,积极开拓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食品配
料的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满足新一
代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爱普股份、百润股份等,2021 年度香精业务的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占营业
  公司      2020 年度香精收入   2021 年度香精收入                      变动比例
                                                        收入比例
 华宝股份             191,087              170,473            87.81%      -10.79%

                                       3
 爱普股份           51,576                  55,590         16.62%        7.78%

 百润股份           19,853                  27,342         10.54%       37.72%



    香精行业存在产品差异化、需求个性化,具有小规模生产的行业特征。香精
产品在最终产品中用量很小,但其效用高、对客户产品的品味、风格影响很大。
香精所使用原料种类繁多,不同应用领域、不同产品结构的香精,由于产品配方
不一,原材料及其构成不同,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香精收入规模较大,香精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高,且公司的产品结构与爱普股份、百润股份的产品结构不同,香
精产品的应用领域及细分行业存在一定差异,业务可比性不高。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
大、疫情防控深远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需求升级等叠加
因素的较大不确定性,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家陆续
出台《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十三五”规划》、《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等各项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支持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日化
行业、食品工业等下游产业,国内呈现出香精产业的多个细分发展方向,行业预
期将持续增长,公司未来也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
入未来是否继续下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公司近两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类别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食用香精      1,704,726,197      87.81%     77.07%   1,910,872,600      91.23%   79.78%
   食品配料         83,424,412      4.30%      28.34%      69,591,435      3.32%    28.37%
   日用香精        105,264,056      5.42%      44.68%      94,718,669      4.52%    48.61%
   其他             41,897,945      2.16%      16.60%      14,455,958      0.69%    26.09%


                                     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类别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小计          1,935,312,610     99.69%   71.90%   2,089,638,662     99.77%   75.68%
 其他业务收入          6,062,648      0.31%   62.11%       4,821,192      0.23%   66.97%
     合计          1,941,375,258    100.00%   71.87%   2,094,459,854    100.00%   75.66%



    从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各产品类别的占比情况可见,整体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
产品结构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的双重影响:
    (一)公司销售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从上述表格可以得出,食用香精的销售毛利率较其他产品高,但因其销售
额的占比下降,其对毛利率的贡献有所下降,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而日用香精
销售额占比上升,其毛利率却有一定比例的下降,从而拉低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变化
    公司香精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香料、溶剂及其他辅料等大宗原材料,直接材
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超过 80%,2021 年疫情常态化,下游市场需求存在波动及输
入性通涨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涨幅较大;且公司因招标等原因,价格竞争
较为激烈,原材料上涨导致的成本上涨可转移给销售价格的空间受限,导致毛利
率下降。
    公司坚定推进战略规划落地,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战略采购主动应对
原材料价格波动,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并以消费者价
值和客户价值为导向,积极探索从“销售香精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商业
模式转型,降低原材料波动的相关不利影响。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中近两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持续下滑原因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
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
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
   问题二:报告期,你公司直销模式营业收入 11.92 亿元,占比 61.42%;其他
模式营业收入 7.49 亿元,占比 38.58%;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 8.87 亿元,合计
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5.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8.12%。
   (1)请你公司说明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直销模式和其他模式在定价、
毛利率、退换货机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及原因,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
时点、涉及的业务板块、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报告期直销
模式和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
   (2)请说明报告期对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关联销售发生的背景、
原因、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是否具备商业
实质、关联销售是否为最终销售、关联销售的定价公允性、销售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其他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真实
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直销模式和其他模式在定价、
毛利率、退换货机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及原因,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
时点、涉及的业务板块、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报告期直销
模式和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复核,2021 年报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主营业务分
析 2、收入与成本(1)营业收入构成”“分销售模式”披露的财务数据统计口
径有误,予以更正为: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     1,827,891,600           94.15%       1,937,263,737          92.49%        -5.65%
其他      113,483,658             5.85%        157,196,117             7.51%      -27.81%

    1、公司采用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
    由于香精产品需要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的绝大部分产品的销售均采用
直销模式,并依据客户的企业性质及采购模式不同,分别采取参加招投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报价等形式。

                                          6
    对于少量通用型产品,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方式向中小客户销售,这部分销
售收入归类为其他模式销售。公司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客户群体相对分散,来源
于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相对较小,主要覆盖食用香精及其他业务板块。
    2021 年,公司直销模式、其他模式销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8.28 亿元、1.13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94.15%和 5.85%,其他模式销售实现的营业收
入占比较小。
    2、直销模式与其他模式在定价、毛利率以及其他销售策略方面的差异
    直销模式下,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及定制化需求,公司通常组建包括研发、市
场、工艺、销售等各职能的项目团队,积极提供产品及配套的解决方案,及时响
应客户,满足客户应用需求。公司应用建立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调香技术,利
用公司多年积累的数据库,实现智能调香,配合调香师对香精香味的处理,充分
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其他模式下,即买断式经销方式,因客户分散,规模大小不一,中小型用户
数量较多,公司的通用香型产品相比定制化产品来说,捕捉及跟踪客户需求的要
求较低,由经销商提供日常服务,公司根据需要配合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公司
无需提供定制化需求解决方案。
    公司直销模式采用市场价格定价,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客户需求、成本等因
素;买断式经销模式在公司核定的市场指导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经销折扣。
    报告期,公司直销模式与其他模式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方   2021 年度销售            平均毛利   2020 年度销售             平均毛利
                           占比                                占比
   式         收入                   率           收入                    率
  直销     1,827,891,600 94.15%     75.04%     1,937,263,737   92.49%    79.56%
  其他       113,483,658   5.85%    20.72%       157,196,117   7.51%     27.61%

    产品毛利率的不同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不同、面向的客户群体不同、经销折
扣等因素。买断式经销主要销售通用型产品,针对相对分散的中小型客户,因此
毛利率相对较低。
    直销及其他销售模式在退换货机制以及客户信用期方面均采用相同的销售
策略。
    3、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销售退回情况
    公司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客户群体相对分散,来源于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相

                                        7
对较小,主要覆盖食用香精及其他业务板块。其他模式下,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销售商品确认对应收入,具体如下:
      公司生产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等产品并销售予购货方。在公司将
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货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给
予购货方的信用期通常为 0-90 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产品接收后,购货方具有
自行销售该等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公司在
向购货方转让商品之前,如果购货方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则公司将已收的款项
列示为合同负债,待购货方确认接收货物后,结转计入收入。
      公司的回款情况良好,在质量出现问题时允许客户退换货,且历史上客户退
换货的概率及金额极小。
      4、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平稳,销售收入及客户构成也相对较为稳定。
      直销模式下,公司 2021 年前五大客户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由于下游客
户的需求波动及结构调整,公司对两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增加,该两名客户从公司
原来的前十大客户上升成为前五大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 年,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1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一                                  26,736.32             13.77%
  2     客户二                                  23,416.53             12.06%
  3     客户三                                  21,951.37             11.31%
  4     客户四                                   8,444.53              4.35%
  5     客户五                                   8,214.73              4.23%
合计                --                          88,763.50             45.72%

      2020 年,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一                                  49,443.26             23.61%
 2      客户二                                  24,621.33             11.76%
 3      客户三                                  22,235.88             10.62%
 4      客户六                                   8,737.09              4.17%

                                     8
 5           客户七                                         8,641.36                   4.13%
合计                      --                              113,678.92                  54.28%

     注:客户四、客户五 2020 年度销售额分别为 7,090.66 万元、8,530.89 万元。

     其他模式下,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13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仅为 5.85%,
占比较小。2021 年,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1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 A                                        2,040.27               1.05%
         2       客户 B                                           903.62              0.47%
         3       客户 C                                           328.50              0.17%
         4       客户 D                                           326.49              0.17%
         5       客户 E                                           303.51              0.16%
     合计                      --                              3,902.38               2.01%

      2020 年,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 F                                             3,070.51            1.47%
     2         客户 A                                             1,861.84            0.89%
     3         客户 B                                             1,332.75            0.64%
     4         客户 G                                             1,012.44            0.48%
     5         客户 H                                              723.77             0.35%
  合计                          --                                8,001.31            3.83%
     其中:为满足客户对产品个性化的需求,客户 F、客户 G 于 2021 年初转为直销客户。



     二、请说明报告期对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关联销售发生的背景、原
因、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是否具备商业实
质、关联销售是否为最终销售、关联销售的定价公允性、销售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其他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真
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销售的客户主要包
括两类,一类是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此类关联方的形成原因
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与重点客户成立了子公司;另一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9
其他公司。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是向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
产品和提供劳务所形成。报告期,公司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类型                            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食用香精、辣椒油树脂等            1,401.60
 向关联人     公司
 销售产品、 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食用香精、提供劳务               39,409.66
 商品、提供 及其关联方
 劳务       公司参股的公司                         食用香精                              7.29
                                            小计                                    40,818.55
    注:1、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且从成为公司关联方起计算。
    2、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数量众多,为便于预计与披露,公司对间接控股股东的关联交
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
    3、公司与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即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上
述关联方及其子公司。
    4、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



     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发生变化,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2021 年已不属于在过去 12 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均具备商业实质、关联销售为最终销售。
     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分析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和第三方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合计销售占   2021 年度平均单价
         客户类别                产品类别     (人民币
                                                              比(%)      人民币元/千克(注)
                                                万元)
                             食用香精、
 3 家关联客户                                  39,409.66           20.30               356.43
                             提供劳务
 前五大客户中非关联客
                                 食用香精      53,582.64           27.60               442.24
 户
    注:上述平均单价为销售额/销售量。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为食用香精,
占公司销售金额的比例合计为 20.30%,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2021 年度公司关
联方产品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356.43 元/千克,前五大客户中非关联可比客户价格
为人民币 442.24 元/千克,两者之间略有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和结构

                                               10
不同所致,不同客户的香精产品,都属于定制产品,且品种众多,因此,价格之
间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时,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销售金额比例
超过 99%。
       综上所述,公司与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均为市场
环境下独立自主的商业行为,并独立作出决策,交易定价公允。
       (二)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价格公允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的产品种类较多,金额相对较小,各
个产品单价不一。2021 年关联销售额为人民币 1,401.60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比
例仅为 0.72%,占比较小。其中金额相对较大单品价格情况列示如下:
                                                        2021 年度平均           2021 年度平均
                               销售收入
                                            合计销售 关联方销售单价           第三方销售单价
           产品类别            (人民币
                                            占比(%) (人民币元/千克         (人民币元/千克
                                 万元)
                                                         或立方米)              或立方米)
食用香精(注 1)                  848.70          0.44%           307.72        188.84~487.78

辣椒油树脂                        173.83          0.09%           334.17               310.00

鸡肉粉                              83.63         0.04%            39.82                35.63

枇杷香精                            29.14         0.02%           112.07               102.90

乙醇                                12.74         0.01%                7.96              7.61

其他香精产品(注 2)              176.49          0.09%            63.95                55.79

其他收入-蒸汽收入(注 3)           77.07         0.04%           265.49             260~330
   注 1:公司香精产品是关联方客户生产前述产品的原料成分之一,产品均为定制产品。2021 年度平均
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前十大客户中非关联中烟客户。
   注 2:2021 年度平均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公司食品用香精及日用香精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注 3:2021 年度平均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鹰潭地区第三方蒸汽收入单价。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产品与公司向第三方销
售的同类型产品的价格略有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由于根据客户不同的应用需求,
公司香精所使用原料及匹配的产品配方不同,销售产品和结构相应不同所致,销
售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实质。
       (三)关联销售回款情况
       前五大关联销售账龄情况如下:

                                             11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关联方类别         客户
                                的应收账款合计             的回款额                  的回款率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一下
                                   45,114,594.96            45,114,594.96                    100.00%
  股东的关联方      属公司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四         22,119,112.50            22,119,112.50                    100.00%
  股东的关联方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八         19,421,773.00             1,239,241.95                       6.38%
  股东的关联方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一下
                                   13,364,498.18            13,314,654.87                     99.63%
  股东的关联方      属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
                    客户九          2,038,423.41             2,038,423.41                    100.00%
 控制的其他企业
            合计                 102,058,402.05             83,826,027.69                     82.14%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前五大关联方销售应收账款账龄 99.91%
在 0 至 90 天,几乎无长账龄欠款,客户八为国有大型公司,系公司长期重点客
户,公司对客户八的信用期为客户收到增值税发票 3 个月内回款,截止目前回款
率为 6.38%。经核查,公司对客户八的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逾期,但逾期时间较短,
主要原因为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较长,回款周期符合历史回款情况,历史上该客户
的应收账款未出现坏账情况,公司认为该应收账款无回收风险。因此,公司关联
方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除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关联销售回款情况以外
的其他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
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
在不一致之处。


    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
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
                                              12
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与公司管理层访谈并抽样检查重大销售合同,了解和评价公司营业收入
确认的会计政策,包括询问及了解管理层关于向关联方销售的定价原则;
       3. 询问及分析本年度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4. 采取抽样的方法向客户包括关联方发送函证以确认 2021 年度的交易金
额;
       5. 采取抽样的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查看销售合同、
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
       6. 针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


       问题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12.3 亿元,其中收购富铭投资有
限公司形成商誉 5.85 亿元、收购无锡华海香精有限公司形成商誉 3.9 亿元、本
公司业务合并形成商誉 2.08 亿元、收购厦门琥珀日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商
誉 4,457.26 万元。你公司将商誉分摊至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日用
香精-厦门琥珀资产组,分摊商誉原值分别为 11.86 亿元、4,457.26 万元,以前年
度对日用香精-厦门琥珀资产组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636.56 万元,报告期未
提及商誉减值准备。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0%、稳定期营业收入
增长率 0%、折现率 14.29%。报告期你公司食用香精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0.79%、毛利率 77.07%。请你公司结合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原因等说明预测期毛
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报告期毛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利润率、预测期等关键参数,进一步说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前
述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确定依据、相关假设及合理性。
       (2)请说明报告期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选取
的关键参数较前期收购评估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参数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是否存


                                      13
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合并报表商誉原值为人民币 123,091.63 万元,累计计
提商誉减值人民币 3,636.56 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19,455.0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前年度计提    本期新增减
       资产组           账面原值                                     期末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值准备
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118,634.37              -             -         118,634.37
产组组合
日用香精-厦门琥珀资产
                           4,457.26        3,636.56            -             820.70
组
        合计             123,091.63        3,636.56            -         119,455.07


    一、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0%、稳定期营业收入
增长率 0%、折现率 14.29%。报告期你公司食用香精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0.79%、毛利率 77.07%。请你公司结合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原因等说明预测期毛
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报告期毛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利润率、预测期等关键参数,进一步说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前
述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确定依据、相关假设及合理性。
    公司食用香精包括烟草用香精、食品用香精等业务部分。食用香精分部包含
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食用香精-食品用香精资产组以及其他资产组。
    (一)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参数时,公司根据过往历
史经验数据、未来销售计划以及行业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考虑。
    2021 年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3%-0%,与
2020 年保持一致。2019-2021 年,公司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实际收入增长率分
别为-1.06%、-6.07%、-15.91%。实际增长率低于 2020 年预测期增长率,主要由
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影响,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公司销售收入较预期有所减少。公
司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时,充分考虑了烟草行业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
多方面影响,合理预计会将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销售增长率维持
                                      14
在-3%~0%之间。
      (二)预测期毛利率: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
较 2020 年无变化。2019-2021 年,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实际毛利率分别为
84.62%、84.73%、84.86%。公司使用预测期毛利率均低于 2021 年度实际毛利率,
主要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境内外原材料价格呈现上升趋势,充分考虑原材料
市场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出于保守考虑,将预测期毛利率定为 83%。
         利润率、预测期等其他关键参数的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资产组收入增长率        -15.91%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组净利率            71.25%     65.95%      64.58%       63.65%       62.68%       61.66%    57.82%

税前折现率
                                   0.9354   0.81848389   0.71617463   0.62656638   0.54825905   3.8353
14.2912%

折现值合计           583,140.00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
                     360,670.00
性资产及负债调整*

可收回金额           943,810.00

净资产账面价值(含
                     535,043.00
商誉)

不减值空间           408,767.00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一般包括货币资金,即日常
闲置资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资产组生产经营无关的,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与负债。为使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净资产可比,因此在折现值合计的基础上进行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及
负债的调整来确定可回收金额。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将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 号-资产减值中的第六条规
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是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五年
期预算,之后采用固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计算。
         二、请说明报告期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选取
的关键参数较前期收购评估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参数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5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
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采用
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公司于 2015 年及 2016 年进行了两次资产重组,前期收购时点形成商誉的各
资产组经一系列重组纳入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故前期收购评估的
商誉减值测试选用的参数与目前资产组组合没有可比性,此处未列示。
    以前年度(2015-2020 年)及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主要参数如下:
    预测期增长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
采用的预期增长率为 3%,此后 2016-2019 年的预测期增长率一致沿用 0%,从
2020 年度开始,由于疫情的爆发,公司出于保守考虑,将预测期增长率置于
-3%~0%。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采用的预测期增长率的参
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稳定期增长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稳定期增长率
为 3%,从 2016 年以后,直至本年度,公司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后,仍出于保守
考虑,将预测增长率置于 0%。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采用
的稳定期增长率的参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毛利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毛利率为 84%。从 2016
年及以后,公司考虑了国内外原材料价格的涨跌趋势及其带来的对成本的影响,
同时考虑了近两年度新冠疫情对于销售毛利的影响。管理层考虑上述因素后,均
将预测毛利率置于 83%。从每年的实际状况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
组合每年的实际毛利率均可以达到预测水平。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
资产组组合采用的毛利率的参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税前折现率:从 2015 年度开始,一直到 2020 年度,公司采用的税前折现率
介于 15.41%-15.96%之间,总体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 年度,公司聘请外部资产
评估师对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了评估。在针对
税前折现率进行评估时,评估师采用了距评估基准日到期 10 年以上国债到期收
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以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作为市场超额收益率,同时,评估
师基于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公司规模、产品多样化、业务结构调整、对少数
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对公司特有风险进行了评估。2021 年度食用香


                                   16
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税前折现率为 14.29%。相比上年差异约 1.12%,主
要系无风险报酬率从 4.06%下降到 3.39%,市场超额收益率从 7.24%下降到 6.58%,
β 系数从 0.9122 增加到 0.9930 等综合因素影响确定的。


    三、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本年度销量
相比上一年度有所下滑,本年销售增长率为-15.91%,未达到上一年度对本年的
预测销售增长率-3%,因此我们认为本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且至少每年需评估商誉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故公司对该资产组组
合执行了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外部评估师对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进
行了评估,充分考虑了历史经验数据、未来销售计划以及行业发展方向等各方面
的影响,预测期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选取均较为谨慎。根据评估结果,2021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为 943,810 万元,含商誉净资
产账面价值为 535,043 万元,可收回金额超过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408,767 万元,
公司未发现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对关键假设,包括销售增长率、预计毛利率、税前折现率等,进行敏感
度分析测试,因不减值空间较大,关键参数对商誉减值测试均不敏感。公司认为
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
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
一致之处。


    问题五:报告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79.55 亿元,同比增长 148.56%;收回

                                    17
投资收到的现金 6.4 亿元,同比增长 47.14%。报告期你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 34.76
亿元,2020 年委托理财发生额 6.89 亿元。
       (1)请你公司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
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
产品资金最终投向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理财投资收益率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
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
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报告期内购入现金管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7,941,000,000
                                                             理产品(本金)
                                                             报告期内投资股权基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332,548
                                                             金
合计                                        7,955,332,548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及与相关报表科目勾稽关系
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勾稽关系说明)
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413,840,000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的到期赎回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期初余额(本金+公允价值变动损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
                                      540,492,051
益)                                                资”期初金额勾稽一致
期初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92,051
                                                    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本期购买                            7,941,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
                                                    资产)”本期购买金额勾稽一致

                                       18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勾稽关系说明)
期末余额(本金+公允价值变动损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
                                           -2,986,417,712
益)                                                        资”期末金额勾稽一致
期末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417,712
                                                            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三个月以上的
合计                                        6,923,840,000
                                                            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为 7,955,332,548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754,818,095 元。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为 6,923,840,000 元,较去年同
期增加 2,218,545,900 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将闲置资金主要投资至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市场利率下降,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更多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并加大了投资力度。公司日常将三个月及以
下的定期存款作为活期存款进行管理,为了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的流动性需求,
也未计提相应的利息,公司将其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结构性存款属于投资
活动业务,从而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有较大的变动。
       二、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
产品资金最终投向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理财投资收益率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
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募集
资金,产品资金最终投向不涉及关联方,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机构,
投资收益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无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发生额 34.76 亿元,情况如下:
 序                                                          年化                               金额
         公司     资金来源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利率                               (万元)
        华宝股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1               募集资金                                  3.30%    06/08/2021   05/11/2021   45,000.00
          份                 指数)
        华宝股
  2               募集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45%    13/10/2021   11/04/2022   45,000.00
          份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3               募集资金                                  3.42%    26/09/2021   31/12/2021   26,000.00
          份                 存款产品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4               募集资金                                  3.42%    10/08/2021   12/11/2021   13,000.00
          份                 存款产品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5               募集资金                                  3.42%    30/08/2021   03/12/2021   10,000.00
          份                 存款产品

  6     华宝股    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3.42%    13/09/2021   17/12/2021   10,000.00

                                                   19
 序                                                          年化                               金额
        公司    资金来源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利率                              (万元)
         份                存款产品

                           利多多公司隐利 21JG6249 期(3
       江西孔
 7              募集资金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    3.12%   28/07/2021   28/10/2021     7,000.00
         雀
                           结构性存款
       华宝股
 8              自有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45%   18/10/2021   14/04/2022    50,000.00
         份

       华宝股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
 9              自有资金                                    3.85%   20/08/2021   16/02/2022    40,000.00
         份                层区间 A 款)2021649000819 期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涨型结构
 10             自有资金                                    3.60%   06/12/2021   07/03/2022    30,0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跌型结构
 11             自有资金                                    3.60%   06/12/2021   07/03/2022    30,0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12             自有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60%   08/10/2021   06/04/2022    20,000.00
         份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涨型结构
 13             自有资金                                    3.60%   29/12/2021   06/04/2022     7,5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跌型结构
 14             自有资金                                    3.60%   29/12/2021   06/04/2022     7,5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
 15             自有资金                                    3.85%   16/11/2021   25/04/2022     6,000.00
         份                层区间 C 款)2021658821115 期

       厦门琥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16             自有资金                                    3.30%   18/10/2021   17/01/2022      600.00
         珀                91 天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合计                                         156,000.00

                                         自有资金合计                                         191,600.00

                                              总计                                            347,6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
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
高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20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原审批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不超过 5 亿元和不
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045)。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亦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
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
一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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