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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林嘉宇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宝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宝香精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31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回复,现将回复内容
公告如下:
    问题一:2020 年、2021 年,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0.94 亿元、19.41 亿
元,分别同比下降 4.16%、7.31%;分别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 亿元、
10.04 亿元,分别同比下降 4.45%、14.9%。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自 2019 年
以来持续下滑。其中食用香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9.11 亿元、17.05 亿元,分别
占比 91.23%、87.81%,毛利率分别为 79.78%、77.07%,分别同比下降 1.95 个、
2.71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变化、公司竞争能力、
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你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
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请年审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食品配料,分别占 2021 年营业收
入比重的 87.81%、5.42%和 4.30%。公司近两年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情况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情况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93,531.26          99.69       208,963.87       99.77 -15,432.61       -7.39
   食用香精        170,472.62          87.81       191,087.26       91.23 -20,614.64    -10.79
   日用香精            10,526.41        5.42         9,471.87        4.52    1,054.54      11.13
   食品配料             8,342.44        4.30         6,959.14        3.32    1,383.30      19.88
   其他                 4,189.79        2.16         1,445.60        0.69    2,744.19   189.83
 其他业务收入            606.26         0.31          482.12         0.23     124.14       25.75
     合计          194,137.53           100        209,445.99        100 -15,308.46        -7.31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后续表格数据也存
在此情况,原因相同。


    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20.94 亿元、19.41 亿元,分别
同比下降 4.16%、7.31%。其中食用香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9.11 亿元、17.05 亿
元,分别占比 91.23%、87.81%,毛利率分别为 79.78%、77.07%,分别同比下降
1.95 个、2.71 个百分点。
    近两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严
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受疫情防控管理、客户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市场竞争、整体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食
用香精的营业收入下降。2020 年、2021 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合计实现销售金额
分别为 143,872.13 万元、119,396.67 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
别为 68.69%、61.50%,前十大客户均为公司常年合作客户,公司的主要客户未
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通过多项举措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发展、
增强公司国际化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创
新研发及应用研究合作,加强高端科研人才的引进、培育、储备,加大人才布局
力度,吸纳更多优秀技术人才,不断赋能公司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升级软实力,
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国内香精领域的领先地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以 12,150 万元现金向原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
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同日,公司

                                               2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 67%,
上海奕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奕方涵盖了从
上游水果种植到下游食品深加工的产业链环节,主要产品包括果酱类、果粒类、
甜品辅料类、果脯类等 300 多个产品,拥有果蔬配料领域完整的产业链,主要客
户包括工业市场客户及茶饮客户。上海奕方业绩稳定,收入呈现一定规模,近两
年的年均营业收入超 4 亿元,于 2022 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后,将助力于增加食
品配料板块的收入。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公司会积极应对,将
进一步围绕战略规划,洞察消费者行为,积极开拓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和食品配
料的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满足新一
代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爱普股份、百润股份等,2021 年度香精业务的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占营业
  公司      2020 年度香精收入   2021 年度香精收入                      变动比例
                                                        收入比例
 华宝股份             191,087              170,473           87.81%       -10.79%

 爱普股份              51,576               55,590           16.62%        7.78%

 百润股份              19,853               27,342           10.54%       37.72%



    香精行业存在产品差异化、需求个性化,具有小规模生产的行业特征。香精
产品在最终产品中用量很小,但其效用高、对客户产品的品味、风格影响很大。
香精所使用原料种类繁多,不同应用领域、不同产品结构的香精,由于产品配方
不一,原材料及其构成不同,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香精收入规模较大,香精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高,且公司的产品结构与爱普股份、百润股份的产品结构不同,香
精产品的应用领域及细分行业存在一定差异,业务可比性不高。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
大、疫情防控深远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需求升级等叠加
因素的较大不确定性,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家陆续


                                       3
出台《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十三五”规划》、《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等各项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支持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日化
行业、食品工业等下游产业,国内呈现出香精产业的多个细分发展方向,行业预
期将持续增长,公司未来也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
入未来是否继续下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公司近两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类别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食用香精     1,704,726,197     87.81%   77.07%   1,910,872,600     91.23%   79.78%
  食品配料       83,424,412       4.30%   28.34%     69,591,435       3.32%   28.37%
  日用香精      105,264,056       5.42%   44.68%     94,718,669       4.52%   48.61%
 其他            41,897,945       2.16%   16.60%     14,455,958       0.69%   26.09%
    小计       1,935,312,610    99.69%    71.90%   2,089,638,662    99.77%    75.68%
其他业务收入      6,062,648       0.31%   62.11%      4,821,192       0.23%   66.97%
    合计       1,941,375,258   100.00%    71.87%   2,094,459,854   100.00%    75.66%



    从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各产品类别的占比情况可见,整体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
产品结构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的双重影响:
    (一)公司销售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从上述表格可以得出,食用香精的销售毛利率较其他产品高,但因其销售
额的占比下降,其对毛利率的贡献有所下降,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而日用香精
销售额占比上升,其毛利率却有一定比例的下降,从而拉低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变化
    公司香精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香料、溶剂及其他辅料等大宗原材料,直接材
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超过 80%,2021 年疫情常态化,下游市场需求存在波动及输
入性通涨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涨幅较大;且公司因招标等原因,价格竞争

                                          4
较为激烈,原材料上涨导致的成本上涨可转移给销售价格的空间受限,导致毛利
率下降。
    公司坚定推进战略规划落地,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战略采购主动应对
原材料价格波动,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并以消费者价
值和客户价值为导向,积极探索从“销售香精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商业
模式转型,降低原材料波动的相关不利影响。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中近两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持续下滑原因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
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
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问题二:报告期,你公司直销模式营业收入 11.92 亿元,占比 61.42%;其他
模式营业收入 7.49 亿元,占比 38.58%;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 8.87 亿元,合计
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5.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8.12%。
   (1)请你公司说明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直销模式和其他模式在定价、
毛利率、退换货机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及原因,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
时点、涉及的业务板块、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报告期直销
模式和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
   (2)请说明报告期对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关联销售发生的背景、
原因、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是否具备商业
实质、关联销售是否为最终销售、关联销售的定价公允性、销售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其他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真实
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直销模式和其他模式在定价、


                                   5
毛利率、退换货机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及原因,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
时点、涉及的业务板块、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报告期直销
模式和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复核,2021 年报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主营业务分
析 2、收入与成本(1)营业收入构成”“分销售模式”披露的财务数据统计口
径有误,予以更正为: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       1,827,891,600          94.15%        1,937,263,737          92.49%      -5.65%
其他        113,483,658             5.85%        157,196,117            7.51%     -27.81%

       1、公司采用其他模式销售的原因
       由于香精产品需要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的绝大部分产品的销售均采用
直销模式,并依据客户的企业性质及采购模式不同,分别采取参加招投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报价等形式。
       对于少量通用型产品,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方式向中小客户销售,这部分销
售收入归类为其他模式销售。公司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客户群体相对分散,来源
于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相对较小,主要覆盖食用香精及其他业务板块。
       2021 年,公司直销模式、其他模式销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8.28 亿元、1.13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94.15%和 5.85%,其他模式销售实现的营业收
入占比较小。
       2、直销模式与其他模式在定价、毛利率以及其他销售策略方面的差异
       直销模式下,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及定制化需求,公司通常组建包括研发、市
场、工艺、销售等各职能的项目团队,积极提供产品及配套的解决方案,及时响
应客户,满足客户应用需求。公司应用建立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调香技术,利
用公司多年积累的数据库,实现智能调香,配合调香师对香精香味的处理,充分
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其他模式下,即买断式经销方式,因客户分散,规模大小不一,中小型用户
数量较多,公司的通用香型产品相比定制化产品来说,捕捉及跟踪客户需求的要
求较低,由经销商提供日常服务,公司根据需要配合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公司

                                            6
无需提供定制化需求解决方案。
    公司直销模式采用市场价格定价,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客户需求、成本等因
素;买断式经销模式在公司核定的市场指导价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经销折扣。
    报告期,公司直销模式与其他模式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方   2021 年度销售            平均毛利   2020 年度销售             平均毛利
                           占比                                占比
   式         收入                   率           收入                    率
  直销     1,827,891,600 94.15%     75.04%     1,937,263,737   92.49%    79.56%
  其他       113,483,658   5.85%    20.72%       157,196,117   7.51%     27.61%

    产品毛利率的不同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不同、面向的客户群体不同、经销折
扣等因素。买断式经销主要销售通用型产品,针对相对分散的中小型客户,因此
毛利率相对较低。
    直销及其他销售模式在退换货机制以及客户信用期方面均采用相同的销售
策略。
    3、其他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销售退回情况
    公司通过其他模式销售的客户群体相对分散,来源于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相
对较小,主要覆盖食用香精及其他业务板块。其他模式下,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销售商品确认对应收入,具体如下:
    公司生产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等产品并销售予购货方。在公司将
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货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给
予购货方的信用期通常为 0-90 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产品接收后,购货方具有
自行销售该等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公司在
向购货方转让商品之前,如果购货方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则公司将已收的款项
列示为合同负债,待购货方确认接收货物后,结转计入收入。
    公司的回款情况良好,在质量出现问题时允许客户退换货,且历史上客户退
换货的概率及金额极小。
    4、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平稳,销售收入及客户构成也相对较为稳定。
    直销模式下,公司 2021 年前五大客户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由于下游客
户的需求波动及结构调整,公司对两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增加,该两名客户从公司
原来的前十大客户上升成为前五大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7
      2021 年,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1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一                                 26,736.32                   13.77%
  2           客户二                                 23,416.53                   12.06%
  3           客户三                                 21,951.37                   11.31%
  4           客户四                                  8,444.53                    4.35%
  5           客户五                                  8,214.73                    4.23%
合计                        --                       88,763.50                   45.72%

      2020 年,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一                                 49,443.26                   23.61%
 2            客户二                                 24,621.33                   11.76%
 3            客户三                                 22,235.88                   10.62%
 4            客户六                                  8,737.09                    4.17%
 5            客户七                                  8,641.36                    4.13%
合计                        --                      113,678.92                   54.28%

      注:客户四、客户五 2020 年度销售额分别为 7,090.66 万元、8,530.89 万元。

      其他模式下,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13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仅为 5.85%,
占比较小。2021 年,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1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 A                                  2,040.27               1.05%
          2       客户 B                                    903.62               0.47%
          3       客户 C                                    328.50               0.17%
          4       客户 D                                    326.49               0.17%
          5       客户 E                                    303.51               0.16%
     合计                        --                       3,902.38               2.01%

      2020 年,其他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具体明细如下: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1         客户 F                                      3,070.51             1.47%

                                          8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额(人民币万元)
    2      客户 A                                                 1,861.84             0.89%
    3      客户 B                                                 1,332.75             0.64%
    4      客户 G                                                 1,012.44             0.48%
    5      客户 H                                                    723.77            0.35%
  合计                      --                                    8,001.31             3.83%
    其中:为满足客户对产品个性化的需求,客户 F、客户 G 于 2021 年初转为直销客户。



    二、请说明报告期对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关联销售发生的背景、原
因、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是否具备商业实
质、关联销售是否为最终销售、关联销售的定价公允性、销售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其他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真
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销售的客户主要包
括两类,一类是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此类关联方的形成原因
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与重点客户成立了子公司;另一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是向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
产品和提供劳务所形成。报告期,公司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类型                           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食用香精、辣椒油树脂等           1,401.60
 向关联人   公司
 销售产品、 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食用香精、提供劳务              39,409.66
 商品、提供 及其关联方
 劳务       公司参股的公司                          食用香精                             7.29
                                         小计                                       40,818.55
    注:1、上述交易均为不含税金额,且从成为公司关联方起计算。
    2、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数量众多,为便于预计与披露,公司对间接控股股东的关联交
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
    3、公司与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预计,即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上
述关联方及其子公司。
    4、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



     前五大客户中关联销售客户较上年发生变化,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9
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2021 年已不属于在过去 12 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均具备商业实质、关联销售为最终销售。
    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分析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销售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和第三方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合计销售占   2021 年度平均单价
        客户类别             产品类别     (人民币
                                                      比(%)      人民币元/千克(注)
                                            万元)
                            食用香精、
 3 家关联客户                             39,409.66        20.30               356.43
                            提供劳务
 前五大客户中非关联客
                             食用香精     53,582.64        27.60               442.24
 户
   注:上述平均单价为销售额/销售量。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为食用香精,
占公司销售金额的比例合计为 20.30%,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2021 年度公司关
联方产品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356.43 元/千克,前五大客户中非关联可比客户价格
为人民币 442.24 元/千克,两者之间略有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和结构
不同所致,不同客户的香精产品,都属于定制产品,且品种众多,因此,价格之
间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时,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销售金额比例
超过 99%。
    综上所述,公司与向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均为市场
环境下独立自主的商业行为,并独立作出决策,交易定价公允。
    (二)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价格公允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的产品种类较多,金额相对较小,各
个产品单价不一。2021 年关联销售额为人民币 1,401.60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比
例仅为 0.72%,占比较小。其中金额相对较大单品价格情况列示如下:
                                                     2021 年度平均     2021 年度平均
                            销售收入
                                         合计销售 关联方销售单价       第三方销售单价
       产品类别             (人民币
                                         占比(%) (人民币元/千克     (人民币元/千克
                            万元)
                                                      或立方米)         或立方米)
食用香精(注 1)                848.70       0.44%            307.72     188.84~487.78



                                           10
                                                       2021 年度平均               2021 年度平均
                               销售收入
                                           合计销售 关联方销售单价                 第三方销售单价
         产品类别              (人民币
                                           占比(%) (人民币元/千克               (人民币元/千克
                               万元)
                                                        或立方米)                   或立方米)
辣椒油树脂                       173.83             0.09%                334.17                  310.00

鸡肉粉                            83.63             0.04%                 39.82                   35.63

枇杷香精                          29.14             0.02%                112.07                  102.90

乙醇                              12.74             0.01%                  7.96                    7.61

其他香精产品(注 2)             176.49             0.09%                 63.95                   55.79

其他收入-蒸汽收入(注 3)         77.07             0.04%                265.49              260~330
   注 1:公司香精产品是关联方客户生产前述产品的原料成分之一,产品均为定制产品。2021 年度平均
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前十大客户中非关联中烟客户。
   注 2:2021 年度平均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公司食品用香精及日用香精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注 3:2021 年度平均第三方销售单价参考鹰潭地区第三方蒸汽收入单价。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产品与公司向第三方销
售的同类型产品的价格略有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由于根据客户不同的应用需求,
公司香精所使用原料及匹配的产品配方不同,销售产品和结构相应不同所致,销
售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实质。
       (三)关联销售回款情况
       前五大关联销售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关联方类别        客户
                                的应收账款合计              的回款额                  的回款率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一下
                                    45,114,594.96              45,114,594.96                  100.00%
   股东的关联方      属公司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四         22,119,112.50              22,119,112.50                  100.00%
   股东的关联方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八         19,421,773.00               1,239,241.95                     6.38%
   股东的关联方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   客户一下
                                    13,364,498.18              13,314,654.87                   99.63%
   股东的关联方      属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
                     客户九          2,038,423.41               2,038,423.41                  100.00%
  控制的其他企业

             合计                  102,058,402.05              83,826,027.69                   82.14%




                                               11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前五大关联方销售应收账款账龄 99.91%
在 0 至 90 天,几乎无长账龄欠款,客户八为国有大型公司,系公司长期重点客
户,公司对客户八的信用期为客户收到增值税发票 3 个月内回款,截止目前回款
率为 6.38%。经核查,公司对客户八的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逾期,但逾期时间较短,
主要原因为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较长,回款周期符合历史回款情况,历史上该客户
的应收账款未出现坏账情况,公司认为该应收账款无回收风险。因此,公司关联
方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中除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关联销售回款情况以外
的其他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
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
在不一致之处。


       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
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
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与公司管理层访谈并抽样检查重大销售合同,了解和评价公司营业收入
确认的会计政策,包括询问及了解管理层关于向关联方销售的定价原则;
       3. 询问及分析本年度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4. 采取抽样的方法向客户包括关联方发送函证以确认 2021 年度的交易金
额;
       5. 采取抽样的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查看销售合同、
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
       6. 针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


       问题三:报告期,你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3 亿元,同比下降 31.86%,

                                       12
占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 52.71%,同比下降 18.99 个百分点。请结合业
务变化情况说明母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
    公司的回复:
    一、母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3 亿元,同比下降 31.86%,占合并财务
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 52.71%,同比下降 18.99 个百分点。母公司主要业务是食用
香精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均与母公司类似。
    母公司部分客户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通常选择 3 家或以上的对象,综
合评审选择供应商;公司在中标后会依据中标单价向前述交易对方销售产品。
    为了提高市场机会,地域上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会根据各客户招标的要求
和产品需求,以母公司或经营类似业务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主体,参与项目招
标。报告期,母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比例下降主要由于针对
上述客户及业务,公司从商业角度及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选择下属子公司作
为市场参与方,业务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的营业收入。



    问题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12.3 亿元,其中收购富铭投资有
限公司形成商誉 5.85 亿元、收购无锡华海香精有限公司形成商誉 3.9 亿元、本
公司业务合并形成商誉 2.08 亿元、收购厦门琥珀日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商
誉 4,457.26 万元。你公司将商誉分摊至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日用
香精-厦门琥珀资产组,分摊商誉原值分别为 11.86 亿元、4,457.26 万元,以前年
度对日用香精-厦门琥珀资产组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636.56 万元,报告期未
提及商誉减值准备。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0%、稳定期营业收入
增长率 0%、折现率 14.29%。报告期你公司食用香精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0.79%、毛利率 77.07%。请你公司结合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原因等说明预测期毛
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报告期毛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利润率、预测期等关键参数,进一步说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前
述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确定依据、相关假设及合理性。

                                   13
    (2)请说明报告期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选取
的关键参数较前期收购评估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参数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合并报表商誉原值为人民币 123,091.63 万元,累计计
提商誉减值人民币 3,636.56 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19,455.0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前年度计提    本期新增减
       资产组           账面原值                                     期末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值准备
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118,634.37              -             -         118,634.37
产组组合
日用香精-厦门琥珀资产
                           4,457.26        3,636.56            -             820.70
组
        合计             123,091.63        3,636.56            -         119,455.07


    一、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
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3%-0%、稳定期营业收入
增长率 0%、折现率 14.29%。报告期你公司食用香精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0.79%、毛利率 77.07%。请你公司结合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原因等说明预测期毛
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报告期毛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披露利润率、预测期等关键参数,进一步说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前
述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确定依据、相关假设及合理性。
    公司食用香精包括烟草用香精、食品用香精等业务部分。食用香精分部包含
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食用香精-食品用香精资产组以及其他资产组。
    (一)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参数时,公司根据过往历
史经验数据、未来销售计划以及行业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考虑。
    2021 年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3%-0%,与
2020 年保持一致。2019-2021 年,公司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实际收入增长率分

                                      14
别为-1.06%、-6.07%、-15.91%。实际增长率低于 2020 年预测期增长率,主要由
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影响,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公司销售收入较预期有所减少。公
司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时,充分考虑了烟草行业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
多方面影响,合理预计会将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销售增长率维持
在-3%~0%之间。
      (二)预测期毛利率: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预测期毛利率 83%,
较 2020 年无变化。2019-2021 年,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实际毛利率分别为
84.62%、84.73%、84.86%。公司使用预测期毛利率均低于 2021 年度实际毛利率,
主要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境内外原材料价格呈现上升趋势,充分考虑原材料
市场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出于保守考虑,将预测期毛利率定为 83%。
         利润率、预测期等其他关键参数的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
资产组收入增长率       -15.91%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组净利率            71.25%     65.95%       64.58%       63.65%       62.68%       61.66%    57.82%

税前折现率
                                    0.9354   0.81848389   0.71617463   0.62656638   0.54825905   3.8353
14.2912%

折现值合计           583,140.00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
                     360,670.00
性资产及负债调整*

可收回金额           943,810.00

净资产账面价值(含
                     535,043.00
商誉)

不减值空间           408,767.00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一般包括货币资金,即日常
闲置资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资产组生产经营无关的,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与负债。为使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净资产可比,因此在折现值合计的基础上进行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及
负债的调整来确定可回收金额。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将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 号-资产减值中的第六条规
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是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五年
期预算,之后采用固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

                                                15
量的现值计算。
    二、请说明报告期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选取
的关键参数较前期收购评估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参数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
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采用
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公司于 2015 年及 2016 年进行了两次资产重组,前期收购时点形成商誉的各
资产组经一系列重组纳入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故前期收购评估的
商誉减值测试选用的参数与目前资产组组合没有可比性,此处未列示。
    以前年度(2015-2020 年)及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选用的主要参数如下:
    预测期增长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
采用的预期增长率为 3%,此后 2016-2019 年的预测期增长率一致沿用 0%,从
2020 年度开始,由于疫情的爆发,公司出于保守考虑,将预测期增长率置于
-3%~0%。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采用的预测期增长率的参
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稳定期增长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稳定期增长率
为 3%,从 2016 年以后,直至本年度,公司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后,仍出于保守
考虑,将预测增长率置于 0%。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采用
的稳定期增长率的参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毛利率:2015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毛利率为 84%。从 2016
年及以后,公司考虑了国内外原材料价格的涨跌趋势及其带来的对成本的影响,
同时考虑了近两年度新冠疫情对于销售毛利的影响。管理层考虑上述因素后,均
将预测毛利率置于 83%。从每年的实际状况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
组合每年的实际毛利率均可以达到预测水平。总体来看,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
资产组组合采用的毛利率的参数变化幅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税前折现率:从 2015 年度开始,一直到 2020 年度,公司采用的税前折现率
介于 15.41%-15.96%之间,总体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 年度,公司聘请外部资产
评估师对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了评估。在针对


                                   16
税前折现率进行评估时,评估师采用了距评估基准日到期 10 年以上国债到期收
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以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作为市场超额收益率,同时,评估
师基于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公司规模、产品多样化、业务结构调整、对少数
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对公司特有风险进行了评估。2021 年度食用香
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税前折现率为 14.29%。相比上年差异约 1.12%,主
要系无风险报酬率从 4.06%下降到 3.39%,市场超额收益率从 7.24%下降到 6.58%,
β 系数从 0.9122 增加到 0.9930 等综合因素影响确定的。


    三、请结合前述回复说明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本年度销量
相比上一年度有所下滑,本年销售增长率为-15.91%,未达到上一年度对本年的
预测销售增长率-3%,因此我们认为本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且至少每年需评估商誉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故公司对该资产组组
合执行了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外部评估师对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商誉减值测试进
行了评估,充分考虑了历史经验数据、未来销售计划以及行业发展方向等各方面
的影响,预测期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选取均较为谨慎。根据评估结果,2021
年度食用香精-烟草用香精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为 943,810 万元,含商誉净资
产账面价值为 535,043 万元,可收回金额超过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408,767 万元,
公司未发现资产组组合分摊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对关键假设,包括销售增长率、预计毛利率、税前折现率等,进行敏感
度分析测试,因不减值空间较大,关键参数对商誉减值测试均不敏感。公司认为
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


                                    17
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
一致之处。


       问题五:报告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79.55 亿元,同比增长 148.56%;收回
投资收到的现金 6.4 亿元,同比增长 47.14%。报告期你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 34.76
亿元,2020 年委托理财发生额 6.89 亿元。
       (1)请你公司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
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
产品资金最终投向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理财投资收益率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
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
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较去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报告期内购入现金管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7,941,000,000
                                                             理产品(本金)
                                                             报告期内投资股权基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332,548
                                                             金
合计                                         7,955,332,548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的主要构成,及与相关报表科目勾稽关系
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勾稽关系说明)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的到期赎
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413,840,000
                                                     回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18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勾稽关系说明)
期初余额(本金+公允价值变动损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540,492,051
益)                                                                投资”期初金额勾稽一致
期初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92,051
                                                           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
本期购买                                     7,941,000,000
                                                           生金融资产)”本期购买金额
                                                           勾稽一致
期末余额(本金+公允价值变动损                                       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2,986,417,712
益)                                                                投资”期末金额勾稽一致
期末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417,712
                                                                    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三个月以上
合计                                         6,923,840,000
                                                                    的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为 7,955,332,548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754,818,095 元。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为 6,923,840,000 元,较去年同
期增加 2,218,545,900 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将闲置资金主要投资至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市场利率下降,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更多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并加大了投资力度。公司日常将三个月及以
下的定期存款作为活期存款进行管理,为了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的流动性需求,
也未计提相应的利息,公司将其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结构性存款属于投资
活动业务,从而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有较大的变动。
       二、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
产品资金最终投向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理财投资收益率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
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募集
资金,产品资金最终投向不涉及关联方,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机构,
投资收益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无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发生额 34.76 亿元,情况如下:
 序                                                                 年化                                金额
         公司    资金来源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利率                                (万元)
        华宝股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
 1               募集资金                                          3.30%     06/08/2021   05/11/2021   45,000.00
          份                指数)
        华宝股
 2               募集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45%     13/10/2021   11/04/2022   45,000.00
          份


                                                 19
 序                                                          年化                               金额
        公司    资金来源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利率                              (万元)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3              募集资金                                    3.42%   26/09/2021   31/12/2021    26,000.00
         份                存款产品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4              募集资金                                    3.42%   10/08/2021   12/11/2021    13,000.00
         份                存款产品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5              募集资金                                    3.42%   30/08/2021   03/12/2021    10,000.00
         份                存款产品
       华宝股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6              募集资金                                    3.42%   13/09/2021   17/12/2021    10,000.00
         份                存款产品
                           利多多公司隐利 21JG6249 期(3
       江西孔
 7              募集资金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    3.12%   28/07/2021   28/10/2021     7,000.00
         雀
                           结构性存款
       华宝股
 8              自有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45%   18/10/2021   14/04/2022    50,000.00
         份

       华宝股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
 9              自有资金                                    3.85%   20/08/2021   16/02/2022    40,000.00
         份                层区间 A 款)2021649000819 期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涨型结构
 10             自有资金                                    3.60%   06/12/2021   07/03/2022    30,0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跌型结构
 11             自有资金                                    3.60%   06/12/2021   07/03/2022    30,0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12             自有资金   “恒汇盈”系列保本结构性存款     3.60%   08/10/2021   06/04/2022    20,000.00
         份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涨型结构
 13             自有资金                                    3.60%   29/12/2021   06/04/2022     7,5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看跌型结构
 14             自有资金                                    3.60%   29/12/2021   06/04/2022     7,500.00
         份                性存款

       华宝股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
 15             自有资金                                    3.85%   16/11/2021   25/04/2022     6,000.00
         份                层区间 C 款)2021658821115 期

       厦门琥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16             自有资金                                    3.30%   18/10/2021   17/01/2022      600.00
         珀                91 天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合计                                         156,000.00

                                         自有资金合计                                         191,600.00

                                              总计                                            347,6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
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20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
高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原审批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不超过 5 亿元和不
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045)。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亦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普华永道的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
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将华
宝股份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华宝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


                                    21
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
一致之处。


    问题六:你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在本所上市交易,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
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1.1%。2018 年至 2021 年,你公司权益分派方
案分别为每 10 股派 40 元、每 10 股派 19.8 元、每 10 股派 16 元、每 10 股派 13.2
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4.81 亿元。
    (1)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绩增长情况、最近三年的每股收
益情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收购兼并计划、融资计划及成本测算等分
析你公司近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是否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财务状况、公
司股权结构以及大股东、中小股东获得的分红金额等,说明实施高比例现金分
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高比
例现金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的回复: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基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经营及资金状况,闲置货币资金余额收益率,未来的融资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盈利
能力、现金流状况、融资能力,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
处行业特点及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
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绩增长情况、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情
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收购兼并计划、融资计划及成本测算等分析你
公司近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业绩增长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主要经营的香精业务


                                      22
属于“C 制造业”下的“2684 香料、香精制造”。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香精业务属于“C 制造业”大类中的“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子类。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全球香精工业的
跨国转移,我国香精的需求和供给出现双向增长,香精行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
不断扩大。近年来,国际知名香精企业纷纷在中国加大投资力度,新建研发中心
和生产中心,也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香精市场的竞争。
    中国的消费升级为香精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的新生代消费群体逐
步成为消费主流;消费者愈来愈关注食品的天然成份、碳水化合物含量、脂肪含
量、清洁标签等健康因素;消费升级带来的食品品质、健康、个性化、体验感属
性逐渐凸显,食品工业的产业升级正成为时下的主流,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市场环境压力,全球疫情的不利影响,积极进行产品结
构优化及营销策略升级,在巩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
把握消费升级机遇,通过消费者洞察为客户发掘新的市场机会,完善公司核心产
品结构,丰富产品系列,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2018 年至 2021 年每股收益情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业绩增长情况、每股收益情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
情况如下表所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经重述)    2018 年度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营业收入(万元)     194,137.53     209,445.99               218,533.88     216,907.44
营业收入增长率           -7.31%         -4.16%                   0.75%         -1.30%
净利润(万元)       102,320.32     120,017.61               125,365.17     119,369.71
基本每股收益
                           1.63              1.92                  2.01           1.94
(元/股)
净资产(万元)       783,981.73     785,311.86               788,468.90     910,137.06
净资产增长率             -0.17%         -0.40%                 -13.37%         59.19%
资产负债率                6.58%         5.95%                    5.90%          5.46%

    2018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略微下降,随着 2018 年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均比较


                                        23
低。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公司具备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资金实力。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的经营及资金状况,闲置货币资金余
额收益率,未来的融资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融资能力,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处行业特
点及所处发展阶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了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公司董事会做出了上述利润分配的决
策。
       3、收购兼并计划、融资计划及成本测算
       公司作为国内香精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自身内生性增长和收购兼并外延式
增长双轮驱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现有实施项目达产后预计有较大的流动
资金需求,同时外延式并购也会产生新的资金需求;公司预计依靠自身现金流及
上市后丰富及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可满足未来发展的融资需求。
       4、公司近年利润分配方案对可持续经营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 228,049.41 万元,结构性存
款余额为 298,641.77 万元,资金余额及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 526,691.18 万元。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度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119,369.71 万元、125,365.17 万
元、120,017.61 万元和 102,320.32 万元,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6,757.33 万元、129,754.18 万元、108,859.52 万元和
124,883.67 万元,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能够为公司可持续经营提
供资金支持。现金资产属于上市公司资产中收益率相对较低的资产,进行现金分
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无借款等金融负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58%,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自身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融资计
划及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会对未来战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财务状况、公司股
权结构以及大股东、中小股东获得的分红金额等,说明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的


                                       24
 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高比例现
 金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财务状况、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华宝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国际”)约 71%的股份,华宝国际通过华烽国际
 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烽中国”)、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悦科技”,系华烽中国一致行动人)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18%。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499,500,000             81.10%
 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0.08%
 其他股东                                                     115,880,000             18.82%
 合计                                                         615,880,000            100.00%

        经公司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
 形,根据控股股东提供材料,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经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书
 面询问,朱林瑶女士目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债务诉讼事项、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取得相应分红,分红对全体股东是公平公正的。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额
                             分红年度合
                                              占合并报表中 控股股东及其
         每十股              并报表中归                                   其他股东获得
                  现金分红金                  归属于上市公 一致行动人获
分红年度 派息数              属于上市公                                   现金分红(含
                  额(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 得现金分红(含
         (含税)            司普通股股                                       税)
                                              的净利润的比     税)
                             东的净利润
                                                  率
2021 年     13.20 812,961,600 1,004,351,986          80.94%       660,000,000     152,961,600


                                              25
                                                 现金分红总额
                             分红年度合
                                                 占合并报表中 控股股东及其
         每十股              并报表中归                                      其他股东获得
                  现金分红金                     归属于上市公 一致行动人获
分红年度 派息数              属于上市公                                      现金分红(含
                  额(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 得现金分红(含
         (含税)            司普通股股                                          税)
                                                 的净利润的比     税)
                             东的净利润
                                                     率
2020 年      16.00 985,408,000 1,180,204,657           83.49%    800,000,000     185,408,000
2019 年      19.80 1,219,442,400 1,235,214,129         98.72%    990,000,000     229,442,400
2018 年      40.00 2,463,520,000 1,175,692,447        209.54%   2,000,000,000    463,520,000
  合计           - 5,481,332,000 4,595,463,219              -   4,450,000,000   1,031,332,000
     注:控股股东华烽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悦科技持股数量自 2018 年至今均未发生变动,
 2018 年度至今累计获得分红金额分别为 4,445,550,000 元(含税)和 4,450,000 元(含税)。
         如上表所示,公司上市以来,长期保持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比例,高分红比
 例分红政策具有一贯性,也是公司回报全体股东的主要方式之一。
         3、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2013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
 极回报投资者。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扶持。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
 见》提出,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0 年 6 月,证监会针对创业板公
 司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中提及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
 股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阶段,制定并执行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政
 策。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鼓励
 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的合理诉求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

                                                 26
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多年来坚持现金分红,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
公司发展的阶段性经营成果,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和保持利润分配连续性、稳
定性、一致性的原则。
    (3)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经重    2018 年度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述)/2019-12-31   /2018-12-31
合并报表未分配
                  2,179,349,414   2,160,405,428     2,202,646,041   3,431,310,420
    利润
母公司未分配利
                  1,967,227,502   1,058,188,806     1,564,385,832   2,515,935,998
      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79,349,414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67,227,502 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稳健、可
持续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制定的,是回报全体股东的重要举措,分红后仍保留较高的滚存利润余额以满
足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经营计划的实施以及未来规划的实现。
    4、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高比例现金分红是
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控股股东提供材料及通过其他方式核查,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所持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亦不存在债务诉讼事项、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况。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响应
政策倡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取
得相应的分红,现金分红对全体股东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
的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综合考虑,与信任公司
的中小投资者共享公司阶段性发展成果,符合股东的合理诉求,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问题七:年报显示,你公司 IPO 募投项目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


                                      27
生产基地项目、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分别为 15.29%、0.37%、5.89%。前期,你公司多次
进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募投项目延期。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原因,并说明相关募
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
析及投资安排是否审慎、合理,相关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所购产品具体内容、时间、是否为保本型产品、收益率等,并说明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原因,并说明相关募
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
析及投资安排是否审慎、合理,相关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原因,并说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
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
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
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 2018 年
度完成。后续因受疫情、项目实施所在地等因素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
经济效益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发展需要,科学、谨慎
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或作其他安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部
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   江西省华宝孔雀
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    食品科技发展有               103,459.27          103,459.27
目                          限公司
2、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   拉萨华宝食品有
                                                      47,051.39                   -
品项目                      限公司


                                         28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3、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    上海华宝孔雀香
                                                       15,793.69                      -
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精有限公司
4、补充流动资金                 -                      64,879.87              64,879.87
5、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    华宝香精股份有
                                                                  -           44,997.42
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限公司
6、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华宝香精股份有
                                                                  -            6,000.00
项目                         限公司
        合 计                   -                     231,184.21             219,336.56
    注:公司初始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31,184.21 万元,本次变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为 219,336.56 万元,所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和理财收益,公司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变更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
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针对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变更及延期情况如下: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地位于我国江西鹰潭。
该项目投建前期因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进展不及预期,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
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减低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决定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
对后续建设项目实施优化,故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工程施工因人员组织等多方面因素限制,
导致整体进度延后。因此,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决定将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调整项
目募集资金分年度投资计划。
    2021 年度,由于疫情防控严格,项目建设者进场时间短;项目实施地江西
鹰潭雨水较多,施工期较预计短;建材大幅涨价,与项目承包方协商更新工程造
价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慢于预期。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工
程,项目二期主体后期建设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仍在持续推进。结合项目实
际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该项目 2022 年计划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9
调整后的分年度投资计划为:第一年(2021 年度)5,732.48 万元(已完成),第
二年(2022 年度)10,167.51 万元,第三年(2023 年度)20,000.00 万元,第四年
(2024 年度)30,000.00 万元,第五年(2025 年度)27,469.32 万元。
       (2)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由于受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
施地区高原气候、施工时间短等综合考虑,公司控制项目投入,项目建设有所放
缓,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后期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该项目产品销售
渠道拓展的难度和产品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加之公众对特医食品认知度仍
然较低,预计特医食品市场培育还需要较长时间,项目投资风险明显升高。综合
考虑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认为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按原
计划投入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继续实施该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
品项目。
       (3)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原计划利用华宝孔雀原有厂房改
造为研发技术中心。由于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前期施工
进度不及预期,华宝孔雀于 2019 年才完成相应的生产过渡,导致本项目开工滞
后;2019 年度,公司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的具体落实做了进一步
优化设计,同时综合考虑当时地方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后,
公司拟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重新规划。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为了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经综合考虑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30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
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宝孔雀变更为公
司;项目研究内容从食品用香精和食品技术研发,调整为食品用香精、烟用香精、
新型烟草材料等研究;建设方式由在原有华宝孔雀厂房基础上改造,调整为在原
地址重建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工程,并调整了项目投资总额。
    公司实施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打造科技创新中心为主体
的现代化科研创新园区,从而夯实科研竞争力,支撑公司引进高端科研人才,巩
固公司在国内行业的领先地位,增强国际化竞争能力。
    (4)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所需土地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由原工
业用地变更为研发用地,而该过程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土地性质变更及备案、
环评等核准、批复,审批过程耗时远超出原有预期。截至 2021 年末,本项目土
地性质变更及备案工作仍在推进中。根据项目土地性质变更实际进度,经公司综
合评估,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相应调整分年度投资计划:第一年(2021 年度)168.29 万元(已完成),
第二年(2022 年度)6,000.00 万元,第三年(2023 年度)18,000.00 万元,第四
年(2024 年度)9,000.00 万元,第五年(2025 年度)11,829.13 万元。
    (5)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2020 年下半年,公司将健全集团化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建设作为一项战
略举措,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新建华宝股份数
字化转型项目。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通过数字化改造构建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内容包
括应用前台、能力中台、基础后台三个部分,以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升运
营效率。其中,应用前台通过业务协作、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协同能力提升,提升
产业链运营效率,降低产业链成本;能力中台,建设具备复用能力的通用引擎,
包括业务能力中台、数据能力中台、技术能力中台;基础服务后台,建设香精企
业智能制造系统,以及形成一体化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升公司产业服务效率。


                                    31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由于本身具有复杂性,需开发大量软件系统模块,
周期较长。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通过兼并收购取得的子公司亦需纳
入管理体系,各子公司业务范围和生产工艺存在多样性。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同时考虑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相应调整分年度投资计划:第一年(2021 年
度)353.42 万元(已完成),第二年(2022 年度)2,000.00 万元,第三年(2023
年度)1,200.00 万元,第四年(2024 年度)2,446.58 万元。
    由于上述多重因素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如预期,公司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环境变化因素以及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布局,及时调整资金使用安排,系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并
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2、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及投资安排是否审慎、合理,相关项
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基于当时对产业格局与技术发展趋势的研
判,公司在当时的决策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和审慎的判断,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
行业背景、消费市场、发展空间等决策因素。近年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变化,且突
发的疫情叠加天气影响施工时间、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必要环节审批进度等一系
列不可抗力因素连锁反应,公司根据行业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安
排是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必要
措施。上述延期、终止、变更、新设项目均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变更及新设项目事前均进行了项目可行性分析,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综上,公司判断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及投资安排是审慎、合
理的。
    香精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食品、日化、烟草、医药、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
套产业,随着我国陆续出台《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三五”
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等政策法规,推动香精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公司发
展融合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坚
持品牌战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

                                    32
    地项目可以继续增强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华宝股份科技创
    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软实力,吸引优秀的技术
    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构建公司一体
    化数字管理平台的总体架构,进一步强化公司对“内生增长”和“外延发展”的
    运营效率、分析能力和管控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之前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是根据前期对相关项
    目进行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项目实际情况和外部
    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投资安排决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判断前
    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及投资安排是审慎、合理的。

        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时已考虑到部分不确定因素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由于 2022 年上半年多地受疫情影响程度超出正常预期,
    预计项目进程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截至目前,
    上述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若未来市场情况、外部环境等对募投项
    目的可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前提下,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调整,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护股东利益。
        二、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所购产品具体内容、时间、是否为保本型产品、收益率等,并说明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期初金     本期增    本期处     期末金
   理财产品        购入日期     到期日期           收益率
                                            保本              额        加         置           额
中信银行静安支行
                    2021/4/5    2021/7/2    是     3.24%           -   30,000     30,000             -
 结构性存款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
                   2021/10/13   2022/4/11   是     3.45%           -   45,000           -   45,000
  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
                   2021/6/23    2021/9/23   是     3.30%           -    5,000      5,000             -
  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    2021/8/6    2021/11/5   是     3.30%           -   45,000     45,000             -


                                            33
                                                是否               期初金      本期增     本期处     期末金
   理财产品        购入日期       到期日期               收益率
                                                保本                 额          加         置           额
  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
                    2021/7/8      2021/10/8     是        3.15%            -    30,000     30,000             -
支行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8/10      2021/11/12    是        3.42%            -    13,000     13,000             -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8/30      2021/12/3     是        3.42%            -    10,000     10,000             -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9/13      2021/12/17    是        3.42%            -    10,000     10,000             -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9/26      2021/12/31    是        3.42%            -    26,000     26,000             -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11/9       2022/1/4     是        3.42%            -    40,000           -      40,000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
                   2021/12/30      2022/4/1     是        3.42%            -    14,000           -      14,000
  结构性存款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
                   2021/11/15     2021/12/20    是        3.00%            -    18,000     18,000             -
  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2020/10/15     2021/1/13     是        3.10%     10,000            -    10,000             -
  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2021/1/15      2021/4/15     是        3.12%            -    10,000     10,000             -
  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2021/4/21      2021/7/21     是        3.12%            -     9,000      9,000             -
  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2021/7/28      2021/10/28    是        3.12%            -     7,000      7,000             -
  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2021/11/5       2022/2/7     是        3.12%            -     4,500           -       4,5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拉萨夺底
                   2020/8/24      2021/2/22     是        4.38%     10,000            -    10,000             -
路支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拉萨夺底
                   2021/2/24      2021/5/27     是        3.42%            -    10,000     10,000             -
路支行结构性存款

     合计                                                           20,000     326,500    243,000    103,500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定期存款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到期      收益率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1/4/12       2021/7/12      是           3.18%         47,000
     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34
         定期存款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到期   收益率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0/10/16      2021/1/16      是       3.24%    40,000
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021/6/23      2021/9/22      是       3.20%    40,000
海分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0/10/16      2021/1/16      是       3.24%    30,000
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0/4/30      2021/4/30      是       3.80%    30,000
安支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1/4/23      2021/7/23      是       3.20%    21,000
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0/4/13      2021/4/13      是       3.80%    20,000
安支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
                               2021/6/9       2021/9/8      是       3.20%    10,000
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合计                                                              238,000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进度的情况下,可以对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 3 月 19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1 年 8 月 20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29 日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通过履行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查阅了华宝股份与募投项目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及信息披露文件;
    2、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实施的最新进展情况、实施进度不及


                                        35
预期的原因、募投项目目前的可行性以及未来规划情况;
    3、查阅了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
目变更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周期及计划进展安排;
    4、查阅了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资料;
    5、抽查了 2021 年度华宝股份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购买现金管理
产品的协议、记账凭证及银行回单,相应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记账凭证及银
行回单、及利息收益的记账凭证和银行回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原因、相关募
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及投资
安排是否审慎合理、相关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行了说明,“公司
之前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是根据前期对相关项目进行的可行性研究
分析,并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项目实际情况和外部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
投资安排决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判断前期对相关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分析及投资安排是审慎、合理的;截至目前,相关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但若未来市场情况、外部环境等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前提下,
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合理、审慎使用
募集资金,保护股东利益”,我们对公司的说明没有异议。
    华宝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题八:2022 年 1 月 24 日、1 月 27 日,你公司相继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
朱林瑶、董事林嘉宇因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案件的最新进
展,以及你公司就立案调查的具体事项所掌握的最新情况,是否涉及公司责任,
并结合上述回复说明相关事项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你公司是否涉嫌存在重大

                                   36
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的回复:
       1、案件最新进展及是否涉及公司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及 1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
立案调查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关于公
司董事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述事项未有实质性进展,公
司尚未能知悉其被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公司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控制权稳定,资金周转顺畅,财务工作正在按公司
制度有条不紊开展,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及时生产并完成发货,目前不存在因前述
事项对公司生产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拥有持续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
目前运转正常,若未来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风险。
       实际控制人、董事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项对投资者预期
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使得公司股价出现波动情况,由于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
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氛
围、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是否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运营,持续加强以风险
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建设,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就公司目前掌握信息,公司未
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九: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多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形。其中
包括董事张子恒,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伟,独立董事余应敏,财务总监王德
华。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
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37
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
制有效性等方面的影响,你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及经营正常运作已采取及拟采
取的措施。
    公司的回复: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
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总监王德华先生、董事张子恒先生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伟先生由于
个人原因,分别于 2021 年 2 月、6 月、7 月先后从公司离职,离职时间相对较久。
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于 2021 年 12 月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上述人
员离职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正常运行。公司根据订单及时生产并完成发货销
售,生产经营状况未因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选举、聘任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障了公司经营
管理和决策的合规、有效、平稳运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对资金管理和担保行为进行管控,除了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
所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具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
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二、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方面的影响,你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及经营正常运作已采取及拟采取
的措施。

                                    38
    1、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
的影响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各司其职,促使各项业务有条不紊进行。上述
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
    2、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治理及经营正常运作,公司及时对空缺职务进行补选及聘任,上
述人员在离职时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相关补选及聘任人员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匹配的素质能力及工作经验,可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此外,公司重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的提升,
不断增强对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意识,不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活动,公司将继续
按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职尽责,并
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保障内部决策机制运转科学、顺畅,内部控制持
续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