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林嘉宇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2022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及授权董事9人,林嘉宇先生因故委托袁
肖琴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现在的“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格桑路投资大厦6层”变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工业
中心二期(6号楼一层)”。根据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后的
规定及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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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修订后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 年 7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林嘉宇先生基于谨慎考虑对上述1-3项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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