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股份”)于2023年3月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8]261 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
司于 2018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59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3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7,37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31,881.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1,842,118.86 元(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8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
及 食品配料 生产基 地项 103,459.27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目
2、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44,997.42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司
3、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6,0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司
二、本次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募投项目“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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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鹰潭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地块。项目投资总额 111,623.9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103,459.2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5,456.23 万元,设备投资 46,271.68 万元,预备费 7,338.2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557.84 万元。该项目通过新增生产车间及各类仓库,引
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实现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
产品的产能提升,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目前,“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部分产
能相关生产基地建设,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400.48 万元,投资进度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累计投
项目计划投入 项目未投入募集 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注
金额
华宝鹰潭
食品用香
精及食品 111,623.98 103,459.27 25,400.48 78,058.79 24.55%
配料生产
基地项目
注:该投资进度指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增速、国内外环境等多方面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出现阶段性波
动,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基于现有市场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到该项目当前
已投产的产能可以基本满足公司目前预估的市场需求,继续实施投资将造成公司
固定成本的增加,遵循谨慎性原则,除前期已有的资金支付规划外,公司拟不再
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实施该项目,决定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
基地项目”建设,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论证项
目可行性的基础上,适时推出更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履行相应的公司法定审议程序后实施,实现公司业务结构和产品品类布局的优化
升级。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公司将尽快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
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
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或作其他安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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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该项目终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注销江
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账号:015800042910003017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账号:
32010078801900000405),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
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留在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账号:
8110201012100838439)并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三、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进度
单位:万元
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分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
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
期
第一年(2021 年度):168.29(已
完成)
第二年(2022 年度):334.94(已
华宝股份科技创
完成)
新中心及配套设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年(2023 年度):2,500.00
施项目
第四年(2024 年度):11,994.19
第五年(2025 年度):12,500.00
第六年(2026 年度):17,500.00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4,997.42 万元,所需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研发用地,由于外部环境影
响、政府审批程序等综合因素影响,相关土地办理手续仍在推进中。根据项目土
地性质变更实际进度,公司经综合评估,拟调整分年度投资计划。
四、本次终止、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华宝股
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
境变化等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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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调
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
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进度,是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以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宝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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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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