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本公司”或“公 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做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 明中相关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一致):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概况 (一)有限公司阶段的资本演变概况 顶固有限自 2002 年 12 月 4 日设立至 2011 年 5 月 25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时的资本演变概况如下: 3-1-1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顶固有限设立 林新达、林祥于、周拥军各出资现 2002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 金 40 万元、5 万元、5 万元 第一次增资 林新达以房屋增资 450 万元 2005 年 2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林新达房屋增资 450 万元变更为 出资方式变更 林新达以现金出资 410 万元、林 2005 年 3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祥于现金出资 40 万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2006 年 3 月) 周拥军将股权全部转让给林新达 第二资增资 林新达专利增资 357.8 万元,林彩 2006 年 3 月,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菊现金增资 342.2 万元 第三资增资 林新达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增 200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2,620 万元 资 1,420 万元 第四资增资 林新达、林彩菊各以现金增资 500 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 3,620 万元 万元 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 年 9 月) 林彩菊向林祥于、饶金次等 5 名自然 人合计转让 247.8 万元出资 第五资增资 卓耀辉、张燕等 7 名自然人股东现 2010 年 9 月,注册资本 3,932 万元 金增资 312 万元 第六资增资 黄玉泉、徐伟等 13 名自然人股东 2010 年 11 月,注册资本 4,460 万元 现金增资 528 万元 第七资增资 中山建达、中山顶盛、中山顶辉现 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4,800 万元 金增资合计 340 万元 第三次股权转让(2011 年 1 月) 陈锋将 24 万元出资转让给林新达 顶固集创(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 8,400 万元 3-1-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二)股份公司阶段的股本演变概况 2011 年 5 月 25 日,顶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顶固集创、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以来顶固集创的股本演变概况如下: 顶固集创(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 年 5 月,注册资本 8,400 万元 第一次股份转让(2012 年 6 月) 胡萍将 42 万股转让给林新达 第二次股份转让(2013 年 2 月) 周英全、黄玉泉、徐伟等 9 名股东合 计将 892.50 万股转让给林新达 林新达、陈有斌等 5 名股东合计将 491.40 万股转让给中山凯悦;范青 第三次股份转让(2014 年 6 月) 秀、卓耀辉、宋文西合计将 294 万股 转让给林新达;林新达将 279 万 股、136.50 万股、168 万股、840 万 股分别转让给张燕、徐冬梅、胡萍、 曹岩;林新达、王群、桂佩君合计将 200 万股转让给林祥于。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 2015 年 10 月,注册资本 8,400 万元 新三板协议转让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 部分股东自愿协议转让股权,股东人 数由 13 名增加为 32 名。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孟福卿、米志霞等 8 名股东以现金 2016 年 10 月,注册资本 8,548.30 万元 定增 148.30 万元 新三板协议转让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 部分股东自愿协议转让股权,股东人 数变更为 41 名。 2017 年 3 月,注册资本 8,548.30 万元 3-1-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二、有限公司阶段的资本演变情况 (一)2002 年 12 月顶固有限设立 顶固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林新达以现金出资 40 万元,占出资额 的 80%,林祥于以现金出资 5 万元,占出资额的 10%,周拥军以现金出资 5 万 元,占出资额的 10%。上述出资经中山富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富 业 2002〔7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顶固有限于 2002 年 12 月 4 日取得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其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40.00 80.00% 2 林祥于 5.00 10.00% 3 周拥军 5.00 10.00% 合 计 50.00 100.00% (二)2005 年 2 月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2 月 20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林新达以实物出资,增 加注册资本 450 万元。 2005 年 2 月 24 日,中山市正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林新达用于出资的位于中 山市东凤镇和穗工业园的办公楼及厂房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正源评报字 〔2005〕第 016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 2005 年 2 月 23 日,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54.24 万元,并就被评估房地产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进行了特 别事项说明。 为办理增资变更登记手续,顶固有限于 2005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由全体股东 签名的承诺书,承诺评估增资房产在增资后半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评估增 资的实物产权过户到公司名下。 2005 年 2 月 24 日,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执会验字〔2005〕第 3-1-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YY0105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2 月 24 日,顶固有限已收到林新 达先生缴纳的实物出资 450 万元。 顶固有限于 2005 年 2 月 25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490.00 98.00% 2 林祥于 5.00 1.00% 3 周拥军 5.00 1.00% 合 计 500.00 100.00% (三)2005 年 3 月变更前次增资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用于 出资的财产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鉴于 2005 年 2 月用于出资的办公 楼、厂房的过户手续繁杂而且时间较长,2005 年 3 月 15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 决议,决定将原实物出资 450 万元改为现金出资,其中由林新达现金出资 410 万 元,林祥于现金出资 40 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 执会验字〔2005〕第 YY02014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05 年 3 月 31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450.00 90.00% 2 林祥于 45.00 9.00% 3 周拥军 5.00 1.00% 合 计 500.00 100.00% (四)2006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3 月 16 日,中山市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专利权人为林新达的实用 新型专利技术“一种推拉门锁”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中执信评报字〔2006〕第 3-1-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02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 2006 年 3 月 6 日,该实用新型专利 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357.80 万元。 2006 年 3 月 20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周拥军将公司 5 万元出 资以转让给林新达;同意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其中林彩菊以 现金出资 342.20 万元,林新达以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推拉门锁”作价 357.80 万 元出资。 本次增资经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执会验字〔2006〕第 YY01091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06 年 3 月 31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2006 年 5 月 12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手续合格通知书》,准予变更 “一种推拉门锁”的专利权人为顶固有限。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812.80 67.73% 2 林彩菊 342.20 28.52% 3 林祥于 45.00 3.75% 合 计 1,200.00 100.00% 上述用于增资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推拉门锁”已于 2012 年 11 月全部摊销 完毕。 (五)2008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 8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420 万元,由股东林新达以个人名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出资缴足。广东思远土地房地 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林新达用于出资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 出具了“粤思远评字第 2008B011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根据该估价报告, 用于出资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14,212,620.00 元。2008 3-1-6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年 11 月 11 日,出资房屋建筑物完成权属人变更手续,取得“粤房地证字第 C6703633 号”和“粤房地证字第 C6703634 号”房产证。2008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 成出资土地使用权权属人变更手续,取得了“中府国用〔2008〕易 030665 号”土地 使用权证。 本次增资经中山市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永信报验字 〔2008〕G-230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232.80 85.22% 2 林彩菊 342.20 13.06% 3 林祥于 45.00 1.72% 合 计 2,620.00 100.00% (六)2009 年 6 月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26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林新达、林彩菊以 现金方式增资 1,000 万元,其中林新达出资 500 万元,林彩菊出资 500 万元。 本次增资经中山市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永信报验字 ﹝2009﹞G-117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09 年 6 月 19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732.80 75.49% 2 林彩菊 842.20 23.27% 3 林祥于 45.00 1.24% 合 计 3,620.00 100.00% 3-1-7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七)2010 年 9 月第五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8 月 20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620 万元增加至 3,932 万元,由卓耀辉、张燕、王 群等七位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向公司增资 1,300 万元,其中 312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98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为 4.1667 元/注册资本。 2、同意股东林彩菊将其对公司的 247.80 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 1,032.50 万 元转让。其中 12.6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林祥于、60.0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饶金 次、76.8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周英全、74.40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陈萱、24.00 万元 的出资转让给陈锋,每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4.1667 元。 本次增资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出具的“立信大华 (珠)验字﹝2010﹞41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732.80 69.50% 2 林彩菊 594.40 15.12% 3 周英全 76.80 1.95% 4 陈 萱 74.40 1.89% 5 卓耀辉 72.00 1.83% 6 郑国兵 60.00 1.53% 7 饶金次 60.00 1.53% 8 林祥于 57.60 1.46% 9 宋广西 48.00 1.22% 10 范青秀 48.00 1.22% 11 王 群 36.00 0.92% 12 桂佩君 36.00 0.92% 13 陈 锋 24.00 0.61% 3-1-8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14 张 燕 12.00 0.31% 合 计 3,932.00 100.00% (八)2010 年 11 月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20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3,932 万元 增加至 4,460 万元,由黄玉泉、徐伟、夏林幽、陈冬崽等 13 名股东以现金方式向 公司增资 2,200 万元,其中 52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7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的作价依据为 4.1667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出具的“立信大华 (珠)验字﹝2010﹞51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10 年 11 月 9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732.80 61.27% 2 林彩菊 594.40 13.33% 3 周英全 76.80 1.72% 4 陈 萱 74.40 1.67% 5 卓耀辉 72.00 1.61% 6 黄玉泉 72.00 1.61% 7 徐 伟 66.00 1.48% 8 饶金次 60.00 1.35% 9 郑国兵 60.00 1.35% 10 林祥于 57.60 1.29% 11 宋广西 48.00 1.08% 12 范青秀 48.00 1.08% 13 夏林幽 48.00 1.08% 14 吕先红 48.00 1.08% 15 谷光平 48.00 1.08% 3-1-9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16 陈冬崽 45.60 1.02% 17 张月明 45.60 1.02% 18 娄文光 45.60 1.02% 19 桂佩君 36.00 0.81% 20 王 群 36.00 0.81% 21 邹文胜 28.80 0.65% 22 陈 锋 24.00 0.54% 23 胡 萍 24.00 0.54% 24 陈有斌 19.20 0.43% 25 李 琦 19.20 0.43% 26 徐冬梅 18.00 0.40% 27 张 燕 12.00 0.27% 合 计 4,460.00 100.00% (九)2010 年 12 月第七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5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中山市顶辉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顶辉”)、中山市建达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建 达”)和中山市顶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顶盛”)合计向公司增 资 1,416.67 万元,其中 34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1,076.67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为 4.1667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分所出具的“立信大华 (珠)验字﹝2010﹞64 号”《验资报告》审验。 顶固有限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732.80 56.93% 2 林彩菊 594.40 12.38% 3 中山建达 156.00 3.25% 3-1-10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4 中山顶盛 105.40 2.20% 5 中山顶辉 78.60 1.64% 6 周英全 76.80 1.60% 7 陈 萱 74.40 1.55% 8 卓耀辉 72.00 1.50% 9 黄玉泉 72.00 1.50% 10 徐 伟 66.00 1.38% 11 饶金次 60.00 1.25% 12 郑国兵 60.00 1.25% 13 林祥于 57.60 1.20% 14 宋广西 48.00 1.00% 15 范青秀 48.00 1.00% 16 夏林幽 48.00 1.00% 17 吕先红 48.00 1.00% 18 谷光平 48.00 1.00% 19 陈冬崽 45.60 0.95% 20 张月明 45.60 0.95% 21 娄文光 45.60 0.95% 22 桂佩君 36.00 0.75% 23 王 群 36.00 0.75% 24 邹文胜 28.80 0.60% 25 陈 锋 24.00 0.50% 26 胡 萍 24.00 0.50% 27 陈有斌 19.20 0.40% 28 李 琦 19.20 0.40% 29 徐冬梅 18.00 0.38% 30 张 燕 12.00 0.25% 合 计 4,800.00 100.00% (十)2011 年 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15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陈锋将其对公司的 24 万 元出资以 120 万元转让给林新达。 3-1-11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顶固有限于 2011 年 1 月 20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顶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林新达 2,756.80 57.43% 2 林彩菊 594.40 12.38% 3 中山建达 156.00 3.25% 4 中山顶盛 105.40 2.20% 5 中山顶辉 78.60 1.64% 6 周英全 76.80 1.60% 7 陈 萱 74.40 1.55% 8 卓耀辉 72.00 1.50% 9 黄玉泉 72.00 1.50% 10 徐 伟 66.00 1.38% 11 饶金次 60.00 1.25% 12 郑国兵 60.00 1.25% 13 林祥于 57.60 1.20% 14 宋广西 48.00 1.00% 15 范青秀 48.00 1.00% 16 夏林幽 48.00 1.00% 17 吕先红 48.00 1.00% 18 谷光平 48.00 1.00% 19 陈冬崽 45.60 0.95% 20 张月明 45.60 0.95% 21 娄文光 45.60 0.95% 22 桂佩君 36.00 0.75% 23 王 群 36.00 0.75% 24 邹文胜 28.80 0.60% 25 胡 萍 24.00 0.50% 26 陈有斌 19.20 0.40% 3-1-1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7 李 琦 19.20 0.40% 28 徐冬梅 18.00 0.38% 29 张 燕 12.00 0.25% 合 计 4,800.00 100.00% 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情况 2011 年 5 月 6 日,顶固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顶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将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审字﹝2011﹞2628 号” 《审计报告》审计的顶固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30,910,974.22 元 折为 8,400 万股,余额 46,910,974.22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1 年 5 月 6 日,顶固有限各股东签署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2011 年 5 月 22 日,顶固集创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 股份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本次顶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立信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161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 年 5 月 25 日,顶固集创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股份公司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为 8,400 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4,824.40 57.43% 2 林彩菊 1,040.20 12.38% 3 中山建达 273.00 3.25% 4 中山顶盛 184.45 2.20% 5 中山顶辉 137.55 1.64% 6 周英全 134.40 1.60% 7 陈 萱 130.20 1.55% 8 卓耀辉 126.00 1.50% 9 黄玉泉 126.00 1.50% 3-1-1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10 徐 伟 115.50 1.38% 11 饶金次 105.00 1.25% 12 郑国兵 105.00 1.25% 13 林祥于 100.80 1.20% 14 宋广西 84.00 1.00% 15 范青秀 84.00 1.00% 16 夏林幽 84.00 1.00% 17 吕先红 84.00 1.00% 18 谷光平 84.00 1.00% 19 陈冬崽 79.80 0.95% 20 张月明 79.80 0.95% 21 娄文光 79.80 0.95% 22 桂佩君 63.00 0.75% 23 王 群 63.00 0.75% 24 邹文胜 50.40 0.60% 25 胡 萍 42.00 0.50% 26 陈有斌 33.60 0.40% 27 李 琦 33.60 0.40% 28 徐冬梅 31.50 0.38% 29 张 燕 21.00 0.25% 合 计 8,400.00 100.00%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发行人共计26名自然人股东已于2012年2月27 日缴纳了股改相关税款合计846.13万元,并取得了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流水 号为3201202739185204的电子缴税凭证。 四、股份公司阶段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2 年 6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2 年 6 月 13 日,股东胡萍与林新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胡萍将其持 有的全部顶固集创股份 42 万股以 100 万元转让给林新达,作价依据为原始出资 额。 3-1-1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4,866.40 57.93% 2 林彩菊 1,040.20 12.38% 3 中山建达 273.00 3.25% 4 中山顶盛 184.45 2.20% 5 中山顶辉 137.55 1.64% 6 周英全 134.40 1.60% 7 陈 萱 130.20 1.55% 8 卓耀辉 126.00 1.50% 9 黄玉泉 126.00 1.50% 10 徐 伟 115.50 1.38% 11 饶金次 105.00 1.25% 12 郑国兵 105.00 1.25% 13 林祥于 100.80 1.20% 14 宋广西 84.00 1.00% 15 范青秀 84.00 1.00% 16 夏林幽 84.00 1.00% 17 吕先红 84.00 1.00% 18 谷光平 84.00 1.00% 19 陈冬崽 79.80 0.95% 20 张月明 79.80 0.95% 21 娄文光 79.80 0.95% 22 桂佩君 63.00 0.75% 23 王 群 63.00 0.75% 24 邹文胜 50.40 0.60% 25 陈有斌 33.60 0.40% 26 李 琦 33.60 0.40% 27 徐冬梅 31.50 0.38% 28 张 燕 21.00 0.25% 合 计 8,400.00 100.00% 3-1-1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二)2013 年 2 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3 年 2 月 27 日,股东周英全、黄玉泉、徐伟、饶金次、吕先红、谷光 平、夏林幽、陈冬崽、娄文光分别与林新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134.40 万股、126.00 万股、115.50 万股、105.00 万股、84.00 万股、84.00 万 股、84.00 万股、79.80 万股和 79.80 万股顶固集创股份转让给林新达,转让价格 为 2.381 元/股。作价依据为原始出资额。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5,758.90 68.56% 2 林彩菊 1,040.20 12.38% 3 中山建达 273.00 3.25% 4 中山顶盛 184.45 2.20% 5 中山顶辉 137.55 1.64% 6 陈 萱 130.20 1.55% 7 卓耀辉 126.00 1.50% 8 郑国兵 105.00 1.25% 9 林祥于 100.80 1.20% 10 宋广西 84.00 1.00% 11 范青秀 84.00 1.00% 12 张月明 79.80 0.95% 13 桂佩君 63.00 0.75% 14 王 群 63.00 0.75% 15 邹文胜 50.40 0.60% 16 陈有斌 33.60 0.40% 17 李 琦 33.60 0.40% 18 徐冬梅 31.50 0.38% 19 张 燕 21.00 0.25% 合 计 8,400.00 100.00% 3-1-16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2014 年 6 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4 年 6 月 13 日,林新达将其持有的 294.00 万股、陈有斌将其持有的 33.60 万股、李琦将其持有的 33.60 万股、邹文胜将其持有的 50.40 万股、张月明 将其持有的 79.80 万股,共计 491.4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中山凯悦;范青秀 将其持有的 84.00 万股、卓耀辉将其持有的 126.00 万股、宋广西将其持有的 84.00 万股,共计 294.0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林新达;林新达将其持有的 279.0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张燕;林新达将其持有的 136.5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徐冬梅;林新达将其持有的 168.0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胡 萍;林新达将其持有的 840.0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曹岩;林新达将其持有 的 74.00 万股、王群将其持有的 63.00 万股、桂佩君将其持有的 63.00 万股,共计 200.00 万股以每股 2.50 元转让给林祥于。作价依据为原始出资额。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4,261.40 50.73% 2 林彩菊 1,040.20 12.38% 3 曹 岩 840.00 10.00% 4 中山凯悦 491.40 5.85% 5 林祥于 300.80 3.58% 6 张 燕 300.00 3.57% 7 中山建达 273.00 3.25% 8 中山顶盛 184.45 2.20% 9 胡 萍 168.00 2.00% 10 徐冬梅 168.00 2.00% 11 中山顶辉 137.55 1.64% 12 陈 萱 130.20 1.55% 13 郑国兵 105.00 1.25% 合 计 8,400.00 100.00% 3-1-17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四)2015 年 10 月顶固集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5 年 10 月 8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5〕6137 号)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五)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9 月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自愿协议转让了部分股份,公司股东从 13 名增加为 32 名。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协议转让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3,538.80 42.13% 2 曹 岩 800.00 9.52% 3 林彩菊 697.20 8.30% 4 中山凯悦 491.40 5.85% 5 中山建达 273.00 3.25% 6 林根法 260.00 3.10% 7 任丽锋 250.00 2.98% 8 张 燕 225.00 2.68% 9 中山顶盛 184.45 2.20% 10 孟福卿 150.00 1.79% 11 罗振华 150.00 1.79% 12 中山顶辉 137.55 1.64% 13 徐冬梅 126.00 1.50% 14 胡 萍 126.00 1.50% 15 黄 玮 116.00 1.38% 16 郑国兵 105.00 1.25% 17 杨利慧 100.00 1.19% 3-1-18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18 尹方梅 89.50 1.07% 19 陈 萱 86.80 1.03% 20 林跃龙 63.00 0.75% 21 张谷泉 50.00 0.60% 22 刘清培 50.00 0.60% 23 于 水 50.00 0.60% 24 林青松 45.60 0.54% 25 徐海清 43.00 0.51% 26 胡 瑛 42.00 0.50% 27 陈巧红 40.00 0.48% 28 林祥于 33.60 0.40% 29 谢玲英 30.00 0.36% 30 罗海玲 26.00 0.31% 31 罗声闻 20.00 0.24% 32 郑有存 0.10 0.00% 合 计 8,400.00 100.00% (六)2016 年 10 月增资情况 2016 年 6 月 21 日,顶固集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 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7.5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1,483,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122,500 元,发行对象为现有股东 1 名,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7 名合格投资者。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与 8 名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同》。 2016 年 7 月 7 日,顶固集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顶固 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 第 450167 号”《验资报告》审验。由于申报会计师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于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1562 3-1-19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号” 《验资复核报告》。 2016 年 9 月 13 日,股转系统向顶固集创出具《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877 号),确认顶固集创 的股票发行备案,顶固集创本次股票发行 148.3 万股。 2016 年 10 月 12 日,顶固集创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顶固集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3,538.80 41.40% 2 曹 岩 800.00 9.36% 3 林彩菊 697.20 8.16% 4 中山凯悦 491.40 5.75% 5 中山建达 273.00 3.19% 6 林根法 260.00 3.04% 7 任丽锋 250.00 2.92% 8 张 燕 225.00 2.63% 9 中山顶盛 184.45 2.16% 10 孟福卿 180.00 2.11% 11 罗振华 150.00 1.75% 12 中山顶辉 137.55 1.61% 13 徐冬梅 126.00 1.47% 14 胡 萍 126.00 1.47% 15 黄 玮 116.00 1.36% 16 郑国兵 105.00 1.23% 17 杨利慧 100.00 1.17% 18 尹方梅 89.50 1.05% 19 陈 萱 86.80 1.02% 20 林跃龙 63.00 0.74% 21 张谷泉 50.00 0.58% 22 刘清培 50.00 0.58% 3-1-20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3 于 水 50.00 0.58% 24 林青松 45.60 0.53% 25 徐海清 43.00 0.50% 26 胡 瑛 42.00 0.49% 27 陈巧红 40.00 0.47% 28 林祥于 33.60 0.39% 29 邓益民 30.00 0.35% 30 谢玲英 30.00 0.35% 31 米志霞 30.00 0.35% 32 罗海玲 26.00 0.30% 33 罗声闻 20.00 0.23% 34 程荣新 20.00 0.23% 35 许 班 11.00 0.13% 36 陈朱恩 10.00 0.12% 37 张小玲 10.00 0.12% 38 广州四海一家建材有限公司 7.30 0.09% 39 冯兆辉 0.10 0.00% 合 计 8,548.30 100.00% (七)201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1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期间,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自愿协议转让了部分股份,公司股东从 39 名增加为 42 名。在此期间, 协议转让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3,538.80 41.40% 2 曹 岩 760.00 8.89% 3 林彩菊 697.20 8.16% 4 中山凯悦 491.40 5.75% 5 中山建达 273.00 3.19% 6 林根法 260.00 3.04% 7 任丽锋 250.00 2.92% 3-1-21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8 张 燕 225.00 2.63% 9 中山顶盛 184.45 2.16% 10 孟福卿 165.00 1.93% 11 罗振华 150.00 1.75% 12 中山顶辉 137.55 1.61% 13 徐冬梅 126.00 1.47% 14 胡 萍 126.00 1.47% 15 黄 玮 116.00 1.36% 16 郑国兵 105.00 1.23% 17 杨利慧 100.00 1.17% 18 尹方梅 89.50 1.05% 19 陈 萱 66.80 0.78% 20 林跃龙 63.00 0.74% 21 张谷泉 50.00 0.58% 22 刘清培 50.00 0.58% 23 于 水 50.00 0.58% 深圳市前海睿泽壹号投资合 24 50.00 0.58% 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林青松 45.60 0.53% 26 徐海清 43.00 0.50% 27 陈巧红 40.00 0.47% 28 林祥于 33.60 0.39% 29 肖志明 30.00 0.35% 30 邓益民 30.00 0.35% 31 谢玲英 30.00 0.35% 32 米志霞 30.00 0.35% 33 罗海玲 26.00 0.30% 34 梁金斌 22.00 0.26% 35 罗声闻 20.00 0.23% 36 程荣新 20.00 0.23% 37 吴再炎 15.00 0.18% 38 许 班 11.00 0.13% 39 陈朱恩 10.00 0.12% 40 张小玲 10.00 0.12% 41 广州四海一家建材有限公司 7.30 0.09% 42 冯兆辉 0.10 0.0012% 3-1-2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合 计 8,548.30 100.00% (八)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期间,公司持股 1,000 股的小股东冯兆辉通过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愿协议转让了股份,公司股东从 42 名变更为 41 名。协议转让后顶固集创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林新达 3,538.80 41.40% 2 曹 岩 760.00 8.89% 3 林彩菊 697.20 8.16% 4 中山凯悦 491.40 5.75% 5 中山建达 273.00 3.19% 6 林根法 260.00 3.04% 7 任丽锋 250.00 2.92% 8 张 燕 225.00 2.63% 9 中山顶盛 184.45 2.16% 10 孟福卿 165.00 1.93% 11 罗振华 150.00 1.75% 12 中山顶辉 137.55 1.61% 13 徐冬梅 126.00 1.47% 14 胡 萍 126.00 1.47% 15 黄 玮 116.00 1.36% 16 郑国兵 105.00 1.23% 17 杨利慧 100.00 1.17% 18 尹方梅 89.50 1.05% 19 陈 萱 66.80 0.78% 20 林跃龙 63.00 0.74% 21 张谷泉 50.00 0.58% 22 刘清培 50.00 0.58% 23 于 水 50.00 0.58% 24 深圳市前海睿泽壹号投资合 50.00 0.58% 3-1-2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林青松 45.60 0.53% 26 徐海清 43.00 0.50% 27 陈巧红 40.00 0.47% 28 林祥于 33.70 0.39% 29 肖志明 30.00 0.35% 30 邓益民 30.00 0.35% 31 谢玲英 30.00 0.35% 32 米志霞 30.00 0.35% 33 罗海玲 26.00 0.30% 34 梁金斌 22.00 0.26% 35 罗声闻 20.00 0.23% 36 程荣新 20.00 0.23% 37 吴再炎 15.00 0.18% 38 许 班 11.00 0.13% 39 陈朱恩 10.00 0.12% 40 张小玲 10.00 0.12% 41 广州四海一家建材有限公司 7.30 0.09% 合 计 8,548.30 100.00% 五、公司股东对股份的确认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均出具了《确认函》,全体股东确认:“本人对顶固集创的投 资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顶固集创的股份权属不清 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本人持有的顶固集创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权 利行使受限制的情形”。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股东用于缴付公司资本的财产 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自成立以来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股东现持有的股份均为股东直接持有,股权关系清 晰明确,不存在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人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委 托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各股东均合法取得公司股份,不存在因持有公 3-1-2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司股份,或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情形;公司设立以来股 本演变过程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自设立以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 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新达与林彩菊夫妻两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1-2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 林新达 曹 岩 张 燕 徐冬梅 朱仁和 任建标 白 华 全体监事: 李 琦 刘军强 黄耿强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林新达 徐冬梅 赵 衡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