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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固集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0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东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国连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 限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源 的 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3 月 1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幕信息保密、股票交易

                                        的规范性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介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不适用
                                            配合良好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锁
                                                                   是            不适用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及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4.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事项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及赔偿措施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
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等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东                    张国连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