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2019-04-03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8 年,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先后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
1、2018年2月9日,本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七个议案。
2、2018年7月22日,本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
度报告>的议案》1个议案。
3、2018年10月12日,本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个议案。
4、2018年10月26日,本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1个议案。
5、2018年12月4日,本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1个议案。
二、监事会参加其它会议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参加股东大会3次。
1、2018年2月9日参加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以下议
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及预计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获得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2018年7月26日参加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无相关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11月5日参加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另外,监事会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监事会组织和议事规则》。鉴于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对《监事会组织和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
同步修订、完善。
二是听取内部监督部门专题汇报。听取内审部有关监督工作汇报,研究监督
资源共享、发挥监督合力。
三是参加相关培训,2018年9月25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
部举办的“上市公司诚信与规范第一讲”培训活动。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公
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认为相关
事项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董事会与经营
管理层在职责权限内协调运作,确保了公司的高效与合法运行。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对关系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审慎
决策, 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经营管理层制定了合理
的战略目标和实施计划,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予以贯彻执行,对于公司的长期发
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监事会成员及
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营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
4、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认真执行了国家相关的法
律法规,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
司利益情形, 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收购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报备。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
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
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
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
缺陷。
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广东顶固集创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