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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固集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19-16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附

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 “使

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

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
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
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
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

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
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在审议该
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