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8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在审议该议案时,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
时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三、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运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石水平 陈建华 庄学敏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