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2019-12-2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
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6.2963%股权,并向不超
过5名特定投资者(或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数量的规定确定)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
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
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项目,依法聘请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
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聘请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
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标的公司审计
机构以及为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未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行
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东莹 张璇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