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12-2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祺云、蒋念根、徐海清、李广顺、深圳
领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建信远致投贷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迪仕”)96.2963%股权,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或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
规对发行对象数量的规定确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顶固集创将累计持有凯迪仕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储证券”)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顶固集创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须对顶固集创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至披露重组报告书之日止,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自查。具体的自查期间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顶固
集创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顶固集创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凯迪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知晓本次交易的相关人
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及配
偶。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查询结果,上述自查范围内的主体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如下:
交易主体 身份关系 交易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8-09-25 200 77,659 卖出
长城证券 原独立财务顾问
2018-10-11 77,659 0 卖出
2019-09-23 500.00 500.00 买入
2019-09-24 600.00 1,100.00 买入
2019-09-26 500.00 1,600.00 买入
2019-09-26 800.00 800.00 卖出
2019-09-27 100.00 900.00 买入
2019-09-27 300.00 600.00 卖出
2019-09-30 200.00 800.00 买入
2019-09-30 200.00 600.00 卖出
2019-10-08 200.00 400.00 卖出
2019-10-10 400.00 800.00 买入
2019-10-16 200.00 1,000.00 买入
2019-10-18 100.00 1,100.00 买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狄增杰 2019-10-21 200.00 1,300.00 买入
普通合伙)前员工
2019-10-23 700.00 2,000.00 买入
2019-10-24 1,100.00 3,100.00 买入
2019-10-25 400.00 3,500.00 买入
2019-10-29 100.00 3,600.00 买入
2019-10-30 1,200.00 4,800.00 买入
2019-11-07 300.00 4,500.00 卖出
2019-11-08 3,100.00 1,400.00 卖出
2019-11-18 700.00 700.00 卖出
2019-11-28 200.00 900.00 买入
2019-12-02 600.00 1,500.00 买入
2019-12-09 400.00 1,100.00 卖出
2019-12-10 1,100.00 0 卖出
顶固集创股票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上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卖出顶固
集创股票均为参与顶固集创 IPO 余股包销买入,且卖出股票时间分别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0 月 11 日,卖出顶固集创股票行为发生在顶固集创商议筹
划本次交易事项之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账户参与顶固集创余股包销买
入并卖出包销股份事项不属于内幕交易。
狄增杰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员工,其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经其说明,上述交易系基于
顶固集创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二级市场大盘环境及顶固集
创股价走势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除通过公开途径可获取的信
息外,其未获取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亦未受到他人关于买
卖顶固集创股票的投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顶固集创股票交易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
查期间内无交易顶固集创流通股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以及上述人员出
具的说明,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顶固集创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
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此情况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东莹 张璇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