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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固集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3 日,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浙江
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的
财务资助。在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公司融资成本进行计算(具体以每一笔款
项实际借支时确定),借款利息按季度支付,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近日,公司与浙江因特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借款方: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二)出借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借款用途:仅限于借款方日常经营活动的支出。
    (四)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五)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 4.35%(若出借方融资成本高于 4.35%,以出
借方实际融资成本计算),从出借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按季
度收息,在每个季度末 21 日之前,借款方应向出借方支付当个季度的全部利息。
    (六)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为 12 个月,即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止;
        2、借款方于借款期限届满前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归还给出借方,并
将该期间应尚未支付的利息一并支付给出借方。
        (七)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以 2021 年 4 月 15 日由周秀凯作为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借款
合同的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担保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就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向
借款人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的的债权。
       担保形式:担保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的担保范围:(1)借款人向贷款
人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
用。(2)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人的追偿权和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期限:担保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财务资助款项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违约责任:担保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交的与其担保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贷款人认
为是重要的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3、担保人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4、由于担保人的过失使本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
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担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
担保人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贷款人依上述 1 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
每日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 0.03%的违约金;因此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
应赔偿损失。
       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
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 0.03%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
失。
       (八)违约责任
       1、借款方违约责任
    (1)借款方若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并对违约使用的借款,除借款期间应支付给出借方利息外,另外按违规使用资金金额每
日 0.05%补偿出借方违约金;
    (2)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除借款期间应支付给出借方利息外,另外按逾期
未归还借款金额每日 0.05%违约金补偿出借方违约金,借款方还应承担出借方实现债权
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2、出借方的违约责任
    出借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延期数额和时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借款方支付违
约金。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 1,000 万元,除
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无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不含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情形,不存在逾期收回财务资助、涉诉财务资助或因财务资助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