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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固集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国连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斌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 限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源 的 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关于收到《关注函》的相关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顶固集创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
                                        的《关于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关注函》,认为顶固集创在实施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96.296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
                                        产重组过程中存在未能审慎开展并购重组,重
                                        组信息披露不规范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
                                        完整的情形,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
                                        告和内部问责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对此次问题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
                                        进行内部问责。公司已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报
                                        告和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广东证监局并抄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已督促发行人重视
                                  2021 年 3 月,顶固集创收到广东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顶固集
                                                                 完整性和及时性,关注信息披
                                  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
                                                                 露文件的编制情况,提升信息
                                  函》,认为顶固集创在实施重大资
1.信息披露                                                       披露质量,充分履行信息披露
                                  产重组过程中存在未能审慎开展
                                                                 义务。发行人已针对前述情形
                                  并购重组,重组信息披露不规范及
                                                                 进行内部问责并出具整改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的情
                                                                 告报送广东证监局并抄送深
                                  形。
                                                                 圳证券交易所。
2.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021 年 3 月,顶固集创收到广东
                                                                 保荐机构已提请发行人在并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顶固集
                                                                 购重组过程中充分进行尽职
                                  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
                                                                 调查,全面了解评估项目标的
                                  函》,认为顶固集创在实施重大资
8.收购、出售资产                                                 公司,在相关重大事项的筹划
                                  产重组过程中存在未能审慎开展
                                                                 过程中保持审慎决策,进一步
                                  并购重组,重组信息披露不规范及
                                                                 提升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规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的情
                                                                 运作意识。
                                  形。
9.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不适用
 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况 良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锁
                                                              是                不适用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及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4.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事项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及赔偿措施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
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等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