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顶
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公
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规要求,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建华 庄学敏 石水平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