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2-088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顶固集成家居用品有限公
司、佛山市顶固集创门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因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
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
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万元)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顶固集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5,000.0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顶固集创门业有限公司 5,000.0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5,000.00
合计 15,000.00
注:以上担保金额均为担保上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浙江因特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
申请短期贷款,公司与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分别与
嘉兴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浙江因特申请短期贷款提供最高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浙江因特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
(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浙江因特 49%股权,能够对其财务、生产经营、
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因本次担保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根据周秀凯先生及
其配偶杨巧华女士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同意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对公司代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浙江因特
的担保金额乘以反担保人周秀凯先生对浙江因特的出资比例为限。
三、担保书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担保对象(债务人):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为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的,
各保证人均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相互之间责任的承担由保证人自行
约定。
3、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
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
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
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新增),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0%,均系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