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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迈为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0号”文《关于核准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2018年1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发行价格
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3,68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514.38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67,16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于2018年11月6日汇入公
司指定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
行手续及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66,11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亚验[2018]28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
   1                                                    43,118.00   43,118.00
           各 50 条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   计                       66,118.00   66,118.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 3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四)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
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定如下措施控制现金管理的风险: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38,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
超过3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
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