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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根据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
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
款”;
    (3)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
款”;
    (7)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
报。
    3、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新增项目: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
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