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因此,公司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
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从 2019 年第一季度起,依照
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有
助于促进设备销售、增强客户粘性,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是
正常的商业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