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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10-18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2、合同存在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风险;

    3、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及政策原因等不能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苏州迈为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自动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隆基绿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
(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科技(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
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隆基系”)签署了多份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累计金额 41,460.26 万元,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2.62%。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       签署时间        交易对手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方名称   (万元)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离
         2018 年第四季度(2018
  1                              隆基系     4,359.09   线测试分选设备、烧结炉、检
         年 10 月 17 日起)
                                                       测设备、备件、改造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离
  2      2019 年第一季度         隆基系    29,663.45   线测试分选设备、烧结炉、检
                                                       测设备、备件、改造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离
  3      2019 年第二季度         隆基系       175.09   线测试分选设备、烧结炉、检
                                                       测设备、备件、改造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离
  4      2019 年第三季度         隆基系     5,128.63   线测试分选设备、烧结炉、检
                                                       测设备、备件、改造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离
         2019 年第四季度(2019
  5                              隆基系     2,134.00   线测试分选设备、烧结炉、检
         年 10 月 16 日止)
                                                       测设备、备件、改造

      三、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1、名称: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设

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萃南街战略新兴材料加工区 8 号 206 室

      宁夏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名称: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隆基”)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科技产品;研发:新能源、新型材料;服务:节能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推广;新能源建筑材料、光伏产品、光伏设备的研发、生产(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

许可不得经营)

    注册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 8369 号办公楼 3 楼

    西安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名称:隆基科技(古晋)私人有限公司/LONGI TECHNOLOGY (KUCHING)

SDN.BHD.(以下简称“古晋隆基”)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注册资本:14,962 万令吉特币(马来西亚货币单位)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等以及根据公司的需要,

开展与太阳能产品有关的其他业务;购买、销售、制造、修理、进出口与公司上

述业务有关的仪器设备、工具、零配件、产品、原材料,或客户要求的业务,并

处理公司有关的批发或零售业务。

    注册地:LOT 3159 BLOCK 12 MTLDJALAN USAHA JAYA KUCHING SARAWAK

    古晋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4、名称: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隆基”)

    主营业务:单晶硅多晶硅原料及制品进出口

    注册地:11/F.,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Hong kong

    香港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5、名称: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隆基”)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

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安徽省滁州市淮安路 19 号

    滁州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6、名称: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隆基”)

    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设计、

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泰州市海陵区兴泰南路 268 号

    泰州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购销情况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向隆基系销售额分别为 3,090.31 万元、

5,123.87 万元、91.53 万元,占各年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95%、10.77%、0.12% 。

除此之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隆基系未发生其他经济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隆基股份(601012.SH)之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隆基股份是一家民营上市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迈为自动化与上述交易对手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合计 41,460.26 万元,占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2.62%,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