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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2020-03-2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

极出席 2019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现就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8            0              8             0             0               否                2

       2、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5            0           0            0              1            0              0            0

       2019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
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

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活动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25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

       2、2019 年 2 月 25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3)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5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5 月 31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19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意见;

       (2)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8 月 23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20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19 日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

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

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
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

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

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吉争雄
                                                日期: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