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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4-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迈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13日证监许可[2018]1630号《关于核
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人 民币 736,840,000.00 元, 扣除承销及 保 荐费用和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75,6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1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2018年11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苏亚验[2018]28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    43,118.00        43,118.00
             印刷线各 50 条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   计                              66,118.00             66,118.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有序推
进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                           项目达到预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定可使用状
                                                                金额          度
                                                    金额                               态日期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
                                                                                     2020 年 3 月 31
 1        单轨太阳能电池丝            43,118.00   43,118.00 21,597.81       50.09%                日
          网印刷线各 50 条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100%         不适用

            合    计                  66,118.00   66,118.00   44,597.81        - -             -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按照预定投资进度,公司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项目共分两期建设,截至公告日,其中一期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期
工程已完成厂房封顶,正稳步推进中。现公司按实际进度对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
     1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项目实施
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项目开始时间,一定程度上延
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要,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采取分期建设的方
式,投入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其中,一期工程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份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于 2019 年 12 月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正式投入使
用。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有序推进中。综合考虑二期项目的实施进程、新冠肺
炎疫情的影响等因素,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
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审议程序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
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适
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
部门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左道虎                   李生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