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章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部分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