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5-06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要求,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已对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周剑及王正根,周剑及王正根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剑及王正根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券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
件。公司与周剑、王正根签署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剑、王正根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2020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