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2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要求,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已对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周剑及王正根,周剑及王正根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剑及王正根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周剑、王正根签署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周剑、王正根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
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