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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迈为股份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13日证监许可[2018]1630号《关于核
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苏州迈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万股,发行价格为
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6,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5,6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18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11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18]28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
 1                                                    43,118.00             43,118.00
        刷线各50条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66,118.00      66,118.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997.04万元,其
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2,497.04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500
万元。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0901290000002955            2,497.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
  2                                           89160078801300000314                0
         行
                                 合计                                       2,497.04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余额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阳能
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使   利息及理   募集资金实际已
序号               项目名称                                                    结余募集资金
                                       用金额      财收益        投入金额
         年产双头双轨、单头单轨太
  1      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43,118.00   2,027.81        41,148.77        3,997.04
         条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7.98        23,007.98                  0
              合   计                  66,118.00   2,035.79       64,156.75         3,997.04

       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997.04 万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2,497.04 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1,500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规划投入,目前年产双头双轨、
单头单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各 50 条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按
照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尚未进入结算环节,因此导致部分
募集资金出现结余。

       2、因募投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周期较长,建设项目造价发生部分变化;同时,
随着公司设备研发能力以及国内设备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
产化代替进口,在不影响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的前提下设备采购价格有所降低,
节省了部分设备采购预算;另外,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
原则,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建设方案,通过多次市场调研、
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等方法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

       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
本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997.0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活动。

    结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
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结算尾款和质保金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公司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投资金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
结项条件,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和原因真实准确,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投资金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飞                       左道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