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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1-09-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3-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接受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指定曹飞先生、左道虎先生担任本次保荐
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项目保荐代表人经过审慎调查,同意保荐苏州
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向贵所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
相同的含义)




                                      3-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228号

       成立时间(有限公司):2010年9月8日

       设立时间(股份公司):2016年5月16日

       联系方式:0512-63920089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刘琼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机械设计、电气研制、软件算法开发、精密制造装配于一体的
高端设备制造商,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核心技术

       公司是专业从事智能制造装备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积累,打造了一支技术先进、
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依托公司出色的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智能制
造装备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显著的领先优势。多年
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在光伏电池设备领域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介绍

        新型图像算法及高速高   公司自主研发了 7 相机坐标系构建算法及标定方法和 8 电机同步高速控
 1
        精软件控制技术         制方案及相应软件,大大提高了印刷效率和印刷精度。

        高精度栅线印刷定位及   公司开创性地采用 5 个摄像头对电池片高精度定位的方法,使得第二次
 2
        二次印刷技术           印刷的栅线准确定位在第一条栅线上面,提高了印刷精度。

                               公司采用双印刷头双传输轨道,减小了生产车间空间的限制,并通过机
 3      高产能双头双轨技术
                               架和部分电气件的共用,降低了成本,从而提高了印刷效率。

                               公司采用弧形导轨固定基座的创新方法,实现了丝网角度调整精度的提
 4      丝网角度调整技术
                               升和无间隙传送,提高了印刷精度。


                                              3-3-3
                               公司采用卷纸作运输材料取代铝合金材料,传输速度更快,更稳定,同
 5    卷纸柔性传输技术
                               时传送带与硅片接触更柔性,碎片率更低,提高了印刷效率。

      第三代高速恒压力印刷     公司首创了电机运动特性与气缸压力特性相结合的双模式装置,实现了
 6
      技术                     高速刮刀升降和恒压力印刷,提高了印刷质量和效率,减少了碎片率。
                               传统镀膜工艺中,通常采用 IN-IP 膜层工艺结构,在同一腔体内完成多
      PECVD 设备 I-IN-P 分层
                               层薄膜沉积,容易产生非晶硅薄膜交叉污染的情形。而发行人采用在线
 7    高品质非晶硅钝化连续
                               连续准动态镀膜设计,推出 I-IN-P 分层优化镀膜工艺,通过独立腔体
      镀膜技术
                               完成独立子层镀膜,以保证非晶硅薄膜沉积工序的产品品质。
                               硅片镀膜不均匀主要产生趋肤效应问题、边缘效应问题以及驻波效应问
      大尺寸 PECVD 设备喷淋
                               题,发行人通过对 PECVD 设备的喷淋电极板放电阴极结构进行优化,
 8    电极板放电阴极结构设
                               采用弧面结构设计和气孔疏密排列设计两种方式来提高膜层质量与其
      计技术
                               均匀性,有效提高了非晶硅薄膜沉积环节的产品良率。
                               传统 PVD 设备通常在均匀性与靶材耗量两者上受限于技术壁垒及廉价
                               靶材等因素,片面追求膜层均匀性而牺牲靶材耗量,而 HJT 则必须同
      低靶材耗量的 PVD 连续    时兼顾靶材耗量与膜层均匀性。通常,靶材耗量主要取决于靶材的利用
 9
      镀膜技术                 率、靶材的无效镀膜宽度、载板的有效摆放率等。发行人通过优化载板
                               设计在有效提升硅片摆放率(同样的面积下放下更多硅片)的同时保证
                               载板的强度及平稳的高速运行,最终达到降低单片硅片的靶材耗量。

     2、研发水平

     公司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且
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领域耕耘多年,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和积极的市场开
拓,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建立了一支能力突出、
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队伍。为了应对光伏设备领域的激烈竞争,公司会在新技术
或新产品研发成熟后快速推向市场,提高客户的工作效率,增强客户的需求粘性。
因此,公司的新产品从研发到量产的周期较短,迭代更新的速度较快。

     丝网印刷是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我国光伏产业自发展伊始,丝
网印刷设备就一直依赖于进口。国外厂商依托技术上的先发优势和资金上的雄厚
实力,迅速在国内的丝网印刷设备领域占据了绝对的垄断地位。公司相较于国外
厂商虽然起步较晚,但坚持砥砺奋进,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实现了在二次印刷、
双头双轨印刷、高速高精软件控制等前沿技术上的突破,具备了与国外厂商角逐
市场的实力。目前,公司的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生产线成套设备产品已经实现了
进口替代,在国内增量市场的份额已经跃居首位。

     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领域的领先厂商,不仅打破
了丝网印刷设备领域进口垄断的格局,而且实现了智能制造装备少有的对外出口。
公司产品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并凭借在行业内的领先水平在国内外都具备了
一定的知名度,形成了明显的品牌优势。



                                              3-3-4
     同时,在 HJT 电池设备方面,公司于 2019 年开始布局相关领域,公司通过
自主研发成功研制出 HJT 电池核心工艺环节非晶硅薄膜沉积和 TCO 膜沉积所需
要的 PECVD 设备和 PVD 设备,依托于 PERC 丝网印刷设备的技术积累推出 HJT
丝网印刷设备,另外结合参股子公司启威星提供的制绒清洗设备,目前公司已具
备了交付 HJT 整线生产设备的能力。

     由于光伏行业的技术密集型特点,公司持续加大对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
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达 16,594.52 万元,同比增长 75.99%,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
平。公司一直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异质结太阳能
电池设备相关的研发项目已获得了“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在线连续镀膜设备”、“真
空装置及真空镀膜设备”等 25 项授权专利,并获得了“迈正异质结电池 CVD 薄
膜沉积设备控制软件”、“迈正在线式 CVD 真空镀膜设备控制软件”等 14 项软
件著作权。相关专利、技术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不存在关于专利、技术的所有
权纠纷,持续为公司打造知识产权护城河。

     此外,公司不断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公司目前高效 HJT 太阳能电池设备
研发团队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200 余人,具备机械工程设计、电子工程、半导体技
术、材料物理、光电技术、光伏电池工艺生产制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领
域背景。以曹新民、郁操为首的重要研发骨干均为博士、硕士、高级工程师等专
业人士,相关领域研发经验丰富。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苏亚金诚审计,并
由 苏 亚 金 诚 分 别 出 具 了 苏 亚 审 [2019]87 号 、 苏 亚 审 [2020]180 号 及 苏 亚 审
[2021]37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6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565,014.55           421,240.62     371,924.03     261,285.85

        非流动资产                 62,205.94            43,956.41      28,581.70      10,514.19




                                               3-3-5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合计                        627,220.49           465,197.03           400,505.73       271,800.04

          流动负债                        370,587.45           279,443.89           264,234.20       156,700.28

         非流动负债                         2,666.99            12,225.75                740.69          974.53

          负债合计                        373,254.45           291,669.65           264,974.89       157,674.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658.08           174,635.37           135,887.09       114,11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966.04           173,527.38           135,530.84       114,125.2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23,877.62               228,544.27              143,770.90             78,786.14

     营业利润                  28,496.31                38,901.93               27,672.05             19,866.55

     利润总额                  28,467.81                45,055.02               29,197.64             20,407.91

      净利润                   24,621.88                38,691.62               24,389.25             17,043.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5,205.94                39,443.36               24,754.29             17,092.76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363.69                37,496.27               -8,415.42                 49.86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9,836.38               -15,754.59              -15,864.83             -4,082.68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7,899.32                -8,362.88                2,910.52             69,742.88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8,871.39                11,636.87              -21,575.22             66,113.53
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7                    7.58                4.76                 4.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4                    7.46                4.74                 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8                   25.93               20.00             37.99




                                                       3-3-6
流动比率(倍)                           1.52            1.51            1.41             1.67

速动比率(倍)                           0.68            0.71            0.55             0.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99           37.12           47.23            39.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9            4.39            7.94             6.56

存货周转率(次/年)                      0.60            0.72            0.57             0.51

    注 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为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E0 为归属普通股股东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
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注 2:2021 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行业及市场风险

     (1)光伏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生产线成套设备,公司的经营状
况与下游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光伏行业整体不景气时,可能会导
致行业信心不足,使订单急剧减少,存量订单也可能出现验收周期大幅延长的情
形。同时,部分下游客户开工率较低或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恶化,可能会推
迟货款的支付,使得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常期限内回收货款。另受海外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有可能导致全球光伏市场需求下降,公司订单有下滑
风险。

     (2)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由于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与传统火力发电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行业仍然需
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目前的主要市场在
国内和光伏新兴国家,如果国内或光伏新兴国家的光伏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
行业的市场需求也会发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3-7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太阳能电池设备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以及投资收益预期将会吸引众多投资
者进入该行业,使得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加剧行业内企业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
续进行技术创新,不能洞悉行业发展趋势、适应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推出具有差
异化特征的产品从而提升附加值,公司将可能失去领先优势,进而面临市场份额
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经营及财务风险

    (1)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94,334.69 万元,规模较大。
其中,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为 70.24%,占比较高。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
是由于公司的产品验收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占用了公司营
运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发出商品尚未实现收入,若产品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可能
产生存货跌价和损失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72,191.94
万元和 56,963.02 万元。公司较高的应收款项金额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在融资手段单一的情况下,将影响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若公司
客户出现回款不顺利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3)汇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环境变化推动国内光伏电池片、组件生产企业向海外扩张。发
行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凭借较强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性价比以及完善的后
续跟踪服务,海外订单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公司海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4.52%、
12.16%、11.46%以及 14.39%。公司出口主要以美元或欧元进行计价和结算,汇
率波动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汇率变动的影响因素众多,其波动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当出现美元或欧元贬值的趋势,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兑
损失,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3-3-8
    (1)募投项目技术可行性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涉及HJT电池技术路线,
作为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新技术路线,HJT电池片技术相较于目前市场中主流的
PERC电池片技术,在技术成熟度、产能规模、投资成本及电池片生产成本上仍
存在差距,HJT电池片技术的全面产业化仍有赖于进一步提高电池片转换效率以
及降低生产成本。

    未来,HJT电池设备需要在保持稳定量产的前提下,持续拉开与PERC电池
设备之间的电池效率差异,同时在PECVD、PVD等制程设备方面持续实现国产
化以降低投资成本。此外,在低温银浆耗用量、靶材耗用量、制绒添加剂以及硅
料使用量等材料成本方面,亦需要不断优化来降低电池片单瓦成本,提升HJT技
术路线的经济性以实现最终的全面产业化。若上述降本增效过程不及预期,将导
致HJT电池技术面临无法取得产业化所需的效率优势和成本优势风险,使得本次
募投项目存在技术路径的不确定性风险。

    (2)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部分投资于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产业化项目。虽然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但由于
项目从设计到投产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组织、建设进度、
管理能力、预算控制、设备引进、调试运行等都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正常每年预计将会产生
10,949.09万元折旧费用,公司若不能及时有效的开拓市场,消化新增的产能,
将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存在可能因
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工成本的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
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风险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大兢路以北、光明路以
东,计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285 亩。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购置其中部
分项目用地(对应产权证号为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24226 号),
依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办理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吴开审备


                                   3-3-9
[2021]138 号),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新增用地 200 亩,所需新增项目用地的
相关手续尚处于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环节。

     迈为股份所需新增项目用地因江苏省最新成片开发要求,需经过省政府相关
部门审查通过方可下发成片开发方案,因此目前尚未具备挂牌条件。管委会正积
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后续迈为股份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程序后可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历年土地流转经验,
上述项目用地预计于 2022 年 2 月履行土地挂牌手续,主要节点的时间预计情况
如下:

               事项                     预计办结时间                     办理部门

成片开发报批                   2021 年 10 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征地报批                       2021 年 12 月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挂牌                       2022 年 2 月                   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证办理                       2022 年 2 月                   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注:上表所列事项对应的办结时间为正常推进情形,不排除因内部审批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办结延期的情
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展建设施工,待取得相关项
目所需用地后方可开展施工。2021年9月7日,发行人出具《承诺》,承诺上述土
地的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土地挂牌出让信息及时履行竞拍
土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等手续,取得土地并尽
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未能顺利取得该项土地,公
司将积极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其他土
地的出让、转让、租赁等措施,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若公司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取得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且无可实施的替代
方案,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
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
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


                                               3-3-10
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
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5)审批与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决定。前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而能否获得该等批准或
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6)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32000306,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优惠期内所得税税率按 15%计缴。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取消或降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在
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

                                    3-3-11
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调整后发
行价格为 P1。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930,511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认,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


                                   3-3-12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9、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1,156.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                  231,156.00             231,156.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81,156.00             281,156.00




                                           3-3-13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0、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
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三、保荐人项目成员情况

    保荐代表人:曹飞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迈为股份(300751)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江苏北人(688218)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龙腾光电
(688055)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迈为股份(300751)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的保荐
代表人,曾参与亚泰集团(600881)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多家企业的财务
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左道虎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16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南京银行(601009)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协办人,亚泰集团(600881)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迈为股份(30075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龙腾光电(688055)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福立旺(688678)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迈为股份(300751)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中泰证券(600918)首次公开发行以及多家企业的财务顾
问等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协办人:葛健敏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16 年 4 月加入东吴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


                                   3-3-14
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和财
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薇、田野、张博雄、张弛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保荐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达到或超过
5%股份;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保荐人及保荐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未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不包括商业银行正常开
展业务等)。

    经核查,保荐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周剑存在股票质押融资的情况。

    (1)2021 年 1 月 11 日,周剑与保荐人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约定周剑质押式回购 42 万股发行人股票,融资期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2)2021 年 4 月 14 日,周剑与保荐人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书,约
定周剑质押式回购 48.1250 万股发行人股票,融资期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

    (3)2021 年 6 月 8 日,周剑与保荐人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书,约定
周剑质押式回购 39.3750 万股发行人股票,融资期为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

                                    3-3-15
    除上述情况外, 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不包括
商业银行正常开展业务等)。

    5、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
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3-3-16
六、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证券的发行上市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七、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东吴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股
(一)持续督导事项                        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
                                          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识到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决策机制。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
                                          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对相关人员的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监管措施、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
义务。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立董事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见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3-17
                 事项                                             安排
                                           定期跟踪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
                                           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的管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
并发表意见
                                           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
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关注,并进
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曹飞、左道虎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523

     传真号码:0512-62938500

九、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人推荐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票在贵所
上市交易,请予批准!




                                                3-3-18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签名:

    项目协办人:葛健敏


    签名:

    保荐代表人:曹飞


    签名:

    保荐代表人:左道虎


    签名:

    内核负责人:杨淮


    签名:

    保荐业务负责人:杨伟


    签名: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范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19